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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刘鸿等二十三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府人〔2014〕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县委《关于提名刘鸿等二十三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14〕22号),经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鸿同志任璧山县卫生局副局长(副处级,兼);

张宏、刘光碧、李建华等三名同志任璧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刘玲同志任璧山县人民医院总会计师;

卢廷淑同志任璧山县中医院院长;

免去苏德模同志璧山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杨冬梅、徐昌勇二名同志任璧山县中医院副院长;

陈坤荣、陈维强二名同志任璧山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张剑同志任璧山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兼);

王旭同志任璧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唐怀彬同志任璧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处级)、璧山县卫生局副局长(兼),免去其璧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主任职务;

唐江同志任璧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舒春燕同志任璧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兼);

罗思明同志任璧山县丁家医院院长;

王荣刚同志任璧山县来凤街道中心卫生院院长;

罗时友同志任璧山县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院长;

朱永亮同志任璧山县八塘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曾佑超同志任璧山县正则中学校长;

董群英同志任璧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戴虎宏同志正式任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员,正式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璧山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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