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朱朝阳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璧山府人〔2010〕7号)
璧山府人〔2010〕7号
璧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朱朝阳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2010年3月29日县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朱朝阳同志任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免去其璧山县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长征同志任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巫正厚同志任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璧山县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戴兴义同志任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璧山县经济和对外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林箭同志任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免去其璧山县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志同志任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免去其璧山县经济和对外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发利同志任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免去其璧山县经济和对外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家洪同志任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挂职);
周伟同志任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璧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璧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副调研员;
张继东同志任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免去其璧山县青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尚晓波同志任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员;
牟祖伟同志任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员;
柯真碧同志任璧山县青杠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璧山县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吴念全同志任璧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免去其璧山县地产中心主任职务,不再挂职任璧山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董事;
肖绍壅同志任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免去其璧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副处级)职务;
李军同志任副调研员。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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