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长征等十名同志挂职的通知(璧山府人〔2010〕8号)
璧山府人〔2010〕8号
璧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长征等十名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2010年3月29日县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长征同志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特派员、董事;
曾维波同志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彭禄友、代兴义、代修智三名同志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林达明同志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主席;
张玉平、巫正厚、陈贵宗、何刚等四名同志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以上十名同志的挂职,不涉及本人领导职级的调整。挂职期间,不得在挂职单位领取工资、津补贴。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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