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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俊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府人〔2014〕12号

璧山府人〔201412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秦俊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秦俊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475号),经201487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秦俊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副局长(兼)。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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