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璧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曾星灿、蔡文为璧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远宏为璧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玉海为璧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丁为璧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孙佳荣为璧山县人民法院璧北人民法庭庭长;
陈秀超为璧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梅寒为璧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宋晓霞为璧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廖红霞为璧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杨波为璧山县人民法院璧南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郭渝、王玲玲、潘毅、周会明、何国华、黄大全、刘秋静为璧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远宏的璧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玉海的璧山县人民法院璧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丰的璧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丁的璧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孙佳荣的璧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梅寒的璧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璧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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