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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府人〔2019〕2号

璧山府人〔2019〕2号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董奕锋等65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杨中亮等78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19〕14号),经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董奕锋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原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民防办公室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李航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

彭朝英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其原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谭良宽同志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舒俊同志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免去侯咏梅同志重庆市璧山区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兼)职务,其原任重庆市璧山区旅游局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免去肖祖海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王忠宇同志任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董其鑫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副局长(正处长级),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周成伟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馆长、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编修中心主任(兼),原任重庆市璧山区档案局(馆)、重庆市璧山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魏虹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免去甘昌福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邬晓琳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原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孙华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处长级),原任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李泽元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原任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免去王复健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警令处主任职务;

向义华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副局长,原任重庆市璧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免去雷荣同志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邓绍红、邱仟、胡洲等3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王宇同志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谢永胜、邹勇、黄忠等3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副局长,原任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杨毅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铁、冯大俊2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副局长,原任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局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傅福明同志原任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局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刘家洪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正处长级),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委员会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杨万洪、姚敏2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杨万洪同志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委员会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庞泽兴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挂职),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委员会挂职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李刚同志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委员会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黎端、王姝尹2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局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洪军、李高超2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原任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委员会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胡金国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王长征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挂职),原任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委员会挂职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黄杰、叶和定2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赵治中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原任重庆市璧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董兰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挂职),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职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高进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世帝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处长级),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刘玉强、李江涛2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玉强同志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唐怀彬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张黎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肖其建、朋晓波、杨成文等3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原任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苟映平、杨梅2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信访督查专员,原任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肖绍波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厚和、李川2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静、赵德奎2名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档案馆副馆长,原任重庆市璧山区档案局(馆)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罗荣亮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副局长;

何中政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原任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委员会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免去周显勇同志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钱大学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隆平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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