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金灿同志任职及张光德等10名同志 正式任职的通知
璧山府人〔2019〕8号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金灿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9〕70号)以及《提名张光德等10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9〕72号),经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金灿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时间为1年,从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消失。
张光德、刘文岳、张伟(审计局)、邹胜勇、李瑞娟、黄茂伦、先儒才、周洪新、方俊、陈雪梅等10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其按期转正,正式任职时间从2019年5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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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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