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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廖万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璧山府人〔2019〕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廖万华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9〕87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廖万华同志任重庆市璧山中学校校长(五级职员领导岗位)。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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