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廖万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璧山府人〔2019〕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廖万华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9〕87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廖万华同志任重庆市璧山中学校校长(五级职员领导岗位)。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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