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亚宁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中共璧山县委《关于提名李亚宁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2〕144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李亚宁同志为璧山县县长助理(挂职半年,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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