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接中共璧山县委文件(璧山委〔2012〕153号)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孙华同志任璧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璧山县经济和对外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大树同志任璧山县经济和对外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璧山县商业和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梁同志任璧山县商业和旅游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代兴义同志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不再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张宁同志任璧山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璧山县商业和旅游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罗庆利同志任璧山县社会保障局局长,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
免去喻源平同志璧山县社会保障局局长,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副处级)职务,任副调研员;
免去郑发利同志璧山县国家保密局局长(副处级,兼)职务;
免去姜盛芳同志璧山县商业和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主任科员;
侯咏梅同志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该同志的挂职,不涉及本人领导职级的调整。挂职期间,不得在挂职单位领取工资、津补贴。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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