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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华等十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接中共璧山县委文件(璧山委〔2012〕153号)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孙华同志任璧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璧山县经济和对外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大树同志任璧山县经济和对外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璧山县商业和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梁同志任璧山县商业和旅游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代兴义同志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不再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张宁同志任璧山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璧山县商业和旅游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罗庆利同志任璧山县社会保障局局长,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

    免去喻源平同志璧山县社会保障局局长,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副处级)职务,任副调研员;

    免去郑发利同志璧山县国家保密局局长(副处级,兼)职务;

    免去姜盛芳同志璧山县商业和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主任科员;

    侯咏梅同志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该同志的挂职,不涉及本人领导职级的调整。挂职期间,不得在挂职单位领取工资、津补贴。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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