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府人〔2019〕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代兴义等13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19〕93号),经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代兴义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原任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钱大学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何中政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原任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刘洪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主任,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办公室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岳文杰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主任,原任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管理中心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赵选亮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原任重庆市璧山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李江涛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原任重庆市璧山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重庆市璧山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重庆市璧山区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谭智勇、吕华、孔强、彭文宾、巫晓东、刘昀等6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按期转正,正式任职时间从2019年7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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