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府人〔2019〕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关于提名向华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19〕130号)、《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关于提名曾利维等3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19〕133号)、《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关于提名向利娟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19〕135号),经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4次、75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向华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曾利维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免去毛发蓉、罗俊2名同志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曾利维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向利娟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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