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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泽平等16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谭良宽等10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129号)、《关于提名黎端等8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138号),经202163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龙泽平同志重庆市璧山区职业高级中学校长、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主任(五级职员领导岗位)职务;

余永波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万阳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诚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青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谭智勇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义斌同志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国涛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职务;

冯俊明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消失;

黎端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重庆市璧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兼),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艾远鹏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职业高级中学校长、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主任(五级职员领导岗位)职务,免去其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免去杜俊明同志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重庆市璧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兼)职务;

杨蕾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航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青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邦均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牟科杰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

卢艳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六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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