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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1-00685 [ 发文字号 ] 璧山府人〔2021〕15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文青、刘泽伟2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张文青、刘泽伟2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21116号),经20211028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文青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其按期转正,正式任职时间从20215月起计算;

刘泽伟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其按期转正,正式任职时间从202110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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