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7401/2021-00685 | [ 发文字号 ] | 璧山府人〔2021〕15号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9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9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文青、刘泽伟2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张文青、刘泽伟2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21〕116号),经2021年10月28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文青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其按期转正,正式任职时间从2021年5月起计算;
刘泽伟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其按期转正,正式任职时间从2021年10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