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文青、刘泽伟2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张文青、刘泽伟2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21〕116号),经2021年10月28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文青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其按期转正,正式任职时间从2021年5月起计算;
刘泽伟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其按期转正,正式任职时间从2021年10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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