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汪勇等18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2〕109号)、《关于提名曾佑勇等25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3〕3号),经2023年1月4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曾佑勇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蒋杭航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汪勇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局局长(兼),重庆市璧山区文物局局长(兼);
陈沂同志任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虞洪剑同志任重庆市璧山中学校校长(五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鲜小刚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校长(五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马安利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韩霄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局局长(兼),重庆市璧山区文物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廖万华同志重庆市璧山中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杨昌相同志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校长职务;
杨钊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均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扬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威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明洪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陈欢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副局长;
梁安华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何威良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何强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伟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龙小晶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熊燕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光义同志任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周厚和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程莉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何明全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主任;
巫晓东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碧翠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职务;
杨峰同志任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阳星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
姜海同志任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副校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
钟正付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副校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剑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成琦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永胜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强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怀彬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龙贻坤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冯文静同志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傅静同志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先儒才同志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副校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职务;
黄文品、何斌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其试用期满转正。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