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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汪建等3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汪建等3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3〕53号),经2023年6月14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汪建同志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微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鑫同志任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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