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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应急响应 期间暂停口腔诊疗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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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因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鉴于口腔专科诊所的诊疗特殊情况,医患面部长时间、近距离接触,高速涡轮手机及口腔洁治器等专科设备在工作时会产生大量的水雾飞沫及气溶胶,现有的常规防护措施根本无法有效防护病毒传播。若有患者隐瞒病情或是潜伏期的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诊,医务人员对其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极易导致疫情爆炸式蔓延。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现告知如下:
    一、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2020年1月31 日12时起,全面暂停口腔诊疗服务,(区人民医院口腔科在暂停诊疗服务期间,只提供急诊诊疗服务)具体恢复诊疗时间另行通知。所涉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并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
    二、各医疗机构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严格督查。
    三、如确有紧急情况需就诊的患者,请告知其前往区人民医院口腔科就诊,联系电话41411824。区人民医院要加強院感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疫情防治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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