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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 服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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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近日,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40号),区综合协调指挥部对该通知进行了转发。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工作专班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镇街分管负责人,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请各镇街、组建工作专班的有关部门于2月21日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有关信息报区疫情防治指挥部(联系人吴霞,电话41428944,邮箱172759959@qq.com)。

二、明确工作责任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收集汇总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定服务机构、统筹调配医务人员;区交通局负责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服务对象到现场有序候检,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三、确保工作开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宣传动员和统筹管理,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政策解释,严格审查申报人居家隔离及落实管理情况,合理安排辖区有务工需求的人员分时段到医院开展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体温检测,统筹人员力量做好医院候检人员的安全秩序管理。各镇街卫生院作为本辖区外出务工人员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体温检测的服务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明确医务人员,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出具相关证明。


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疫情防治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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