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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青岛来璧返璧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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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街卫生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期青岛疫情现状,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青岛来渝返渝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0〕4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医院感染控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的目标”,专人专岗负责医疗机构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落实医务人员和非医务人员的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落实“应检尽检”,严格按要求定期对所有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含后勤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加强住院病区的防范管理,新入院患者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严格控制陪护人数,最大限度减少住院病区内人员聚集,落实好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的健康日报告制度,安排专人收取、分类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

二、落实青岛来璧返璧人员排查  

(一)对自9月27日以来所有有青岛旅居史的人员加强排查,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高铁站、地铁站、客运站等站点的排查,对所有有青岛旅居史的人员全部开展一次病毒核酸检测;政法、高新区、公安、网信、交通、卫生健康等部门及各镇街加强配合,分工负责。区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全区青岛来璧返璧人员的摸排工作,区公安局、区网信办、区交通局、各镇街配合,每日将摸排情况报区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于每日中午12点前将前一日中午12点至当日中午12点的排查数据(附件1)和具体人员名单通过党政内网反馈至区疫情防治组邮箱: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

(二)疫情摸排组要加强9月27日以来有青岛旅居史人员的排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本单位员工排查管理,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核酸检测等措施。

(三)加强大型会议活动参加人员的健康排查,9月27日以来有青岛旅居史的参会人员须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落实青岛来璧返璧人员管理和处置

(一)通过社区排查出的人员

通过疫情摸排组排查出的青岛来璧返璧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镇街牵头进行社区防控。同时,应将排查出的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现居地址)立即电话告知相应镇街卫生院联络员,镇街卫生院安排人员入户进行核酸采样,并询问活动轨迹。采样结束后镇街卫生院应及时联系区人民医院收样检测(样品标签须注明“青岛”)。各镇街政府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对该类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居家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按规定流程处置。

各镇街卫生院每日中午12点前将前一日中午12点至当日中午12点的采样数据(附件2)反馈至区疫情防治组,联系人:黄霖昱,联系电话:15808095676,376129917@qq.com。

(二)到医疗机构就诊人员

1.医疗机构须对所有就诊人员严格按要求询问流行病学史,重点了解其是否有青岛旅居史,9月27日以来旅居青岛的就诊人员均须进行核酸检测。
    2.医疗机构若接诊到9月27日以来旅居青岛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需立即进行核酸采样并将其单人单间隔离,待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后再按照正常流程接诊,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则应严格落实院感防控相关工作,等待区人民医院专用转运车辆按程序规范转运。
    3.医疗机构一旦发现9月27日以来旅居青岛中风险地区(楼山后社区)且有发热或其他呼吸道症状的就诊人员,应将其单人单间隔离,并立即联系区人民医院医务科(联系电话:41411897),由专用转运车辆按程序规范转运。

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每日中午12点前将前一日中午12点至当日中午12点的核酸检测数据(附件3)反馈至区疫情防治组,联系人:黄霖昱,联系电话:15808095676,376129917@qq.com。

四、持续强化监测预警

    各镇街、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重庆市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继续强化常态化监测;同时,近期还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节后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节后应急监测。在监测工作中,将青岛来璧返璧人员排查作为重点。

五、持续强化健康教育

继续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居民健康教育,持续强化一米线、戴口罩、勤洗手等防护习惯。各镇街应告知居民近期非必要不去青岛;同时对有青岛旅居史人员加强健康提示,引导其主动报告、接受核酸检测、自我健康观察。

六、精准有效处置疫情

持续强化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人员、物资、设施、设备、能力”5个到位要求,突出实战,排查短板弱项,不断提升现场应对能力。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现疑似疫情,按照规范及时报告,迅速处置。加强信息收集,一旦青岛等地区调整风险等级,立即按照重庆市对高中风险区管理政策执行相应防控措施;一旦收到青岛等地发来的协查函,要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协查,落实管控措施,并按要求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单位、镇街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抓

好工作落实。各镇街加强排查,区卫生健康委要统筹检测力量,加快检测进度,确保10月15日前完成已排查出的抵璧人员的核酸检测;每日新增青岛来璧返璧人员12小时内完成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按要求进行隔离,一旦出现症状及时就医排查。

(二)区人民医院负责全区镇街卫生院对青岛来璧返璧人员样本的收集和检测,对不在收样时间内采集的样品应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确保样品在第一时间内收集和检测。

(三)各镇街政府、各镇街卫生院需各明确1名固定联络员用以确保来璧返璧青岛人员的核酸采样工作落实,联络员名单(附件4—5)于2020年10月14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376129917@qq.com。

疫情防治组联系人:周鸣,13983842717;

                      黄杰,1388334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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