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疫情防控 > 重要政策

关于做好上海天津来璧返璧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4-10
字体:

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街卫生院,各有关单位:

11月9日,天津和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部分地区被确定为中风险区,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就天津和上海中(高)风险区来璧返璧人员健康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医院发现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要注意增加询问有无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对住院病人、陪护和发热病人要落实应检尽检。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要按照规范及时报告。

二、落实上海天津来璧返璧人员管理  

(一)对自10月26日以来有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加强排查,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全部开展一次病毒核酸检测;政法、高新区、公安、网信、交通、文旅委、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等部门及各镇街加强配合,分工负责。区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全区上海天津来璧返璧人员的摸排工作,区公安局、区网信办、区交通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每日将摸排情况报区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于每日中午12点前将前一日中午12点至当日中午12点的排查数据(附件1)和具体人员名单通过党政内网反馈至区疫情防治组邮箱: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

(二)11月10日起,自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来璧返璧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高铁站、轻轨站、客运站等站点,要加强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来璧返璧人员排查,每日将信息推送区委政法委和区卫生健康委,落实管理措施。

(一)社区排查组要加强10月26日以来有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排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本单位员工排查管理,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加强大型会议活动参加人员的健康排查,10月26日以来有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参会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落实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来璧返璧人员管理和处置

(一)通过社区排查出的人员

通过疫情摸排组排查出的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来璧返璧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镇街牵头进行社区防控。同时,应将排查出的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现居地址)立即电话告知相应镇街卫生院联络员,镇街卫生院安排人员入户进行核酸采样,并询问活动轨迹。采样结束后镇街卫生院应及时联系区人民医院收样检测(样品标签须注明“上海天津”)。各镇街政府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对该类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居家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按规定流程处置。

各镇街卫生院每日中午12点前将前一日中午12点至当日中午12点的采样数据(附件2)反馈至区疫情防治组,联系人:黄霖昱,联系电话:15808095676,376129917@qq.com。

(二)到医疗机构就诊人员

1.医疗机构须对所有就诊人员严格按要求询问流行病学史,重点了解其是否有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旅居史,10月26日以来有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就诊人员均须进行核酸检测。
    2.医疗机构若接诊到10月26日以来旅居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的人员,需立即进行核酸采样并将其单人单间隔离,待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后再按照正常流程接诊,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则应严格落实院感防控相关工作,等待区人民医院专用转运车辆按程序规范转运。
    3.医疗机构一旦发现10月26日以来旅居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且有发热或其他呼吸道症状的就诊人员,应将其单人单间隔离,并立即联系区人民医院医务科(联系电话:41411897),由专用转运车辆按程序规范转运。

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每日中午12点前将前一日中午12点至当日中午12点的核酸检测数据(附件3)反馈至区疫情防治组,联系人:黄霖昱,联系电话:15808095676,376129917@qq.com。

四、持续强化监测预警

    各镇街、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璧山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继续强化常态化监测。在监测工作中,将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来璧返璧人员排查作为重点。

五、持续强化健康教育

继续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居民健康教育,持续强化一米线、戴口罩、勤洗手等防护习惯。告知居民近期非必要不去天津滨海新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同时对有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加强健康提示,引导其主动报告、接受核酸检测、自我健康观察。

六、精准有效处置疫情

持续强化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人员、物资、设施、设备、能力”5个到位要求,突出实战,排查短板弱项,不断提升现场应对能力。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现疑似疫情,按照规范及时报告,迅速处置。加强信息收集,一旦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等地区调整风险等级,立即按照重庆市对高中风险区管理政策执行相应防控措施;一旦收到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等地发来的协查函,要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协查,落实管控措施,并按要求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单位、镇街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镇街加强排查,区卫生健康委要统筹检测力量,加快检测进度;每日新增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来璧返璧人员12小时内完成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按要求进行隔离,一旦出现症状及时就医排查。

(二)区人民医院负责全区镇街卫生院对天津、上海中(高)风险区来璧返璧人员样本的收集和检测,对不在收样时间内采集的样品应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确保样品在第一时间内收集和检测。

疫情防治组联系人:黄 杰,联系电话:13883344208

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疫情防治指挥部

                             2020年11月11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