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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境外旅居史来璧返璧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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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结合近期我市、我区和国内其他地区入境人员隔离期满后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的情况,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境外旅居史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0〕6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有境外旅居史来璧返璧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排查

(一)社区排查。继续实施网格化社区排查,各镇街对11月28日以来本辖区有境外旅居史人员进行排查;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11月28日以来有境外旅居史人员进行排查;区教委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师生员工11月28日以来有境外旅居史人员进行排查;区商务委对全区各酒店落实入住旅客11月28日以来有境外旅居史人员进行排查。所有排查结果报区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汇总表发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邓中杰,联系电话:18725811220,邮箱:550746810@qq.com。以后区委政法委于每周一上午10点前报表即可。

(二)交通口岸排查。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入璧关口设立11月28日以来有境外旅居史人员专用通道(可与现有“火车站、客运站中高风险专用通道”合并),尽量减少与周边人员接触,并引导其主动报告,区交通局将排查结果上报区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汇总表发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邓中杰,联系电话:18725811220,邮箱:550746810@qq.com。以后区委政法委于每周一上午10点前报表即可。

(三)落实健康码扫码。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宾馆酒店等场所落实扫健康码措施。

二、加强信息共享

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将从外省市获取的境外来渝返渝人员信息推送市社区排查组,由市社区排查组推送给对应区县。区委政法委一旦接报,按照属地镇街原则落地查人,各镇街待排查清楚后联系对应镇街卫生院进行人员核酸采样。镇街卫生院采样后通知区人民医院收样,样本标注“境外人员”。

三、落实健康管理

(一)核酸检测。对所有11月28日以来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如隔离期未满14天或无解除隔离证明的,镇街政府要立即对其进行管控,同时告知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联系人:李雨锶,联系电话:15902303789),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并安排专车送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至满14天,并分别在第13天、第14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不小于24小时)和1次抗体检测(第14天);如第一入境地非重庆的,隔离期满14天且有解除隔离证明的,镇街政府要立即管控并告知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联系人:陈思,联系电话:13667669460),区疾控中心进行采样加做1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核酸结果出来前居家观察。

(二)闭环管理。社区排查发现的11月28日以来有境外旅居史人员立即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由各镇街政府安排专车送至采样点采样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观察,驾驶员须做好个人防护。高铁站、客运站增设 “近28日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信息登记处”牌子,引导乘客做好个人登记,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同时,高铁站、璧城、璧泉、青杠辖区车站工作人员通知青杠街道办事处、璧泉街道办事处或璧城街道办事处安排专车送至区中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其余镇街车站工作人员通知辖区镇街政府安排专车送至对应卫生院进行采样,核酸结果出来前就地等待。璧城、璧泉、青杠辖区内的酒店排查发现的11月28日以来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立即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酒店工作人员立即上报区商务委,由其安排专车送至区中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其余镇街酒店排查发现的11月28日以来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立即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并通知辖区镇街政府,由其安排专车送至对应卫生院进行采样,核酸结果出来前在入住酒店隔离观察。

(三)健康提醒。对来璧人员健康提示短信内容进行丰富,增加有境外旅居史(包括外省市集中隔离史)人员在来璧第一停留地要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尽量不到公共场所活动,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等内容。

(四)健康监测。对11月28日以来有境外旅居史人员落实每日健康监测,由村(社区)每日询问其健康状况(或嘱其每日主动报告),直到入境满28天为止,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送医排查。

四、信息报送

区委政法委报送附件1,各医疗卫生单位报送附件2,核酸检测机构报送附件3,报送时间为每周一上午10点前。

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疫情防治指挥部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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