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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璧山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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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和社区排查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0〕71号)要求,切实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治组、疫情摸排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璧山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璧山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治指挥部


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疫情摸排组

2021年1月3日

璧山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和社区排查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0〕71号)要求,结合璧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1.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和15个镇街卫生院要规范设置发热诊室,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要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镇街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釆样,按规定通知对应的医疗卫生单位收样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区卫生健康委,经研判后及时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落实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镇街、村社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街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外省市解除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重点人员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措施,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要动员群众共同防控,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村委会(社区)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立即组织核查,异常情况迅速如实详细上报。

3.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落实全员标准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不断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不得与普通患者共用相同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镇街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4.重点场所防控。镇街、村社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社区)内企业、风景区、民宿、宾馆、酒店、餐馆、商超、药店、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要减少庙会集市、文艺巡演等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5.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发动农村群众,广泛开展农村地区卫生整治,尤其加强农村地区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着力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6.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手机短信提醒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家庭聚餐10人以内,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7.应急准备。镇街、村社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尤其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对两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科学处置疫情

8.快速响应。一旦发现疫情,村委会(社区)要立即上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要立即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区卫生健康委经研判后及时上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健康委,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区疫情防治组接到报告后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指派的市级专家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

9.精准管控。疫情发生后,在市级专家指导下,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疫情摸排组、现场处置组要指导镇街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后勤保障组要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要协助做好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工作。

10.快速流调。快速组建区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各部门间要加强联动配合,传统流调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现场流调与核酸检测相结合,流调分析与临床诊治相结合,查人、查物、查环境相结合,境内与境外相结合,迅速开展流调溯源,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区疾控中心牵头,政法、公安、网信、镇街等配合,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区疾控中心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11.扩大检测。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进展,边调查边检测,按照制定的大规模采样检测作战图的安排,快速组织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要边研判边检测,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及时扩大采样范围,尽早排除潜在风险。

12.严格隔离。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群要严格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委政法委同区卫生健康委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落实严格分区、定期消毒、定期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等管理措施,要加强隔离对象的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要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13.集中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须进行采样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并按规定通知医疗卫生单位收样并进行核酸检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片区集中收治医院医院隔离、治疗。疫情防控期间,区内所有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14.环境消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区城市管理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区生态环境局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重庆苏鑫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上门收取并处理。

三、强化保障

15.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区级领导分包镇街、镇街干部分包村(社)、村(社)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片包干机制,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6.落实应急保障。按照县城(农村)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要求,查漏补缺,加强能力储备,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确保常态化条件下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日核酸检测量不少于1000人份,尤其要提高区内核酸检测能力,切实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检测结果。防控物资满足30天运转需要,区财政局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区应急局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区委政法委要指导镇街配齐足够的社区排查力量。

17.强化救治保障。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区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和巡查,不断提高其疫情防控工作水平。各镇街卫生院要落实村医培训,确保能及时识别疑似症状患者,及时送医排查。

18.完善预案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特点,研判不同情形下农村地区的检测、隔离、流调、救治等能力需求,细化应急预案,制定辖区疫情防控作战图,区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查漏补缺,明确对口支援农村地区人员和设备安排,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支援力量能及时到位。

各镇街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区疫情防治组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璧山区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作战图,相关部门要对此项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各镇街要在2021年1月15日12:00前将本地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治组备案(纸质件加盖鲜章,电子件通过党政内网邮箱报送至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农村地区人流物流加大,加上防控力量薄弱,人员防护意识相对较差,群体性活动增多,传播风险加大,各镇街、部门和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做好准备,严防死守,抓实抓细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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