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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璧山区临时管控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日期: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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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815日起,对璧城街道鸡冠石路56单元、璧城街道东福宏洲二期41单元、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2栋解除临时管控。本次调整后,璧山区还有参照中风险管理区域1个,即璧泉街道天湖花园小区。

一、参照中风险管理区域:璧泉街道天湖花园小区(共23栋)

经综合研判,璧泉街道天湖花园小区181单元,自810日起实行10天封控,第1235710天开展核酸检测,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研判后,视情况解封。

璧泉街道天湖花园小区其他区域,自810日起实行7天封控,第12357天开展核酸检测,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研判后,视情况解封。

二、管控措施

(一)对天湖花园小区181单元提级管理,181单元人员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并提供上门采样。其他楼栋人员原则上居家,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佩戴口罩,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由卫生部门安排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区域内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三)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四)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五)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六)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未尽事宜,以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8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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