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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日期: 202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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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疫情防控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27日07时00分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具体通告如下:

一、参照高风险区管理的区域(1个)

(一)具体区域

璧山区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小区1栋。

(二)管控措施

1. 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2. 实施封控后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连续7天检测无阳性,调整管控措施,继续实行3天管理;解除管控前24小时,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区域(7个)

(一)具体区域

璧山区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小区(2栋、3栋、4栋、5栋),红星美凯龙,恒泰贝贝母婴店,南河丽景1栋,中央大街商圈茗之道茶楼,中央大街朝天嘴棒棒鲜品火锅,永辉超市(时代商都店)。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在实施管控后第1、2、3、5、7天连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除商超、药店等保供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5.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6.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三、其他临时管控区域

(一)具体区域

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全域(具体见附图红线以内区域)。

(二)管控措施

1.区域内暂停非必要人员流动,鼓励提倡居家办公,除值班值守、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森林防火、城市保供等民生保障工作外,全体居民原则上不外出,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2.广大居民要落实好个人防控责任,自觉扫码、测温、戴口罩,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

3.严禁区域内聚集性活动,临时管控期间,保障供应群众生活必需的商超、药店等可以营业,营业期间需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非民生、室内空间营业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各类景区暂停开放。

4.实施交通管控,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除保障城市运行的救护车、警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等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云巴等一律暂停运营,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经高铁璧山站、地铁璧山站来璧人员,需服从引导不出站返回或进入管控区域内落实管控措施。

5.管控区域所涉街道要全面做好居民的生活、医疗等基本保障,管控区域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购买生活物资人数和次数,区内医院正常运行,做好院感防控。

6.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白名单制度,严格闭环管理,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车辆、物资,加强消杀措施,划定专门区域实行闭环管理。

7.在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四、临时管控区域外其他区域

(一)具体区域

璧山辖区除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外的其他镇街。

(二)管控措施

1.参照低风险区域管理,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3.区域外人员非必要不前往该区域,必要时在做好防护情况下闭环进出。

4.区域内室内娱乐场所关闭;生活超市等生产生活保障单位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从事生活经营。

5.根据区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

6.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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