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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日期: 20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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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11615时起,璧山区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域,具体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域大兴镇兴隆社区兴隆街
96号,交通街199号,兴隆社区除兴隆街96号、交通街199号外的其他区域
    二、临时管控措施

(一)对大兴镇兴隆社区兴隆街96号、交通街199号实施以下管控措施:1. 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2. 管控时限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检测频次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检测结果确定。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4.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5.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二)对大兴镇兴隆社区除兴隆街
96号、交通街199号外的其他区域实施以下管控措施:1. 管控期间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2. 管控时限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检测频次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检测结果确定。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4. 除商超、药店等保供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5.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6.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三)对大兴镇内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管控时限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检测频次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检测结果确定。2.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3.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非必要不外出。
    三、
2022115日“关于划定风险区的通告”第一、二条的管控措施继续有效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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