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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关于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的通告(11月8日15时起)

日期: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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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15时起,璧山区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域,具体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域

璧泉街道新塔还建房13栋、璧泉街道黛山壹品小区、青杠街道重庆华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塘坊工厂、大路街道重庆特奇机电有限公司(含厂房、3栋宿舍楼)

二、临时管控措施

(一)对璧泉街道新塔还建房13栋、璧泉街道黛山壹品5栋、青杠街道重庆华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塘坊工厂、大路街道重庆特奇机电有限公司(含厂房、3栋宿舍楼)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管控时限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检测频次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检测结果确定。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二)对璧泉街道黛山壹品小区除5栋以外的其他区域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管控时限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检测频次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检测结果确定。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除商超、药店等保供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5.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

6.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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