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疫情防控  >  重要政策

璧山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11月24日0时起)

日期:2022-11-23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24日0时起,将璧山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将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9个)

(一)璧城街道:香江嘉园8栋,金山水岸A1栋,鸡冠石路30号1单元

(二)璧泉街道:永嘉大道希岸酒店,永嘉大道7天酒店,两山丽苑10栋,温泉廉租房9栋4单元,金科中央公园城3期4栋

(三)来凤街道:安乐村6组

二、防控措施

1. 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经营场所暂停营业,规范做好消杀工作。

3.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在实施封控后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果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6. 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7. 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