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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11月29日9时)

日期:2022-11-28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相关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9时起,将璧山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17个)

(一)璧城街道:景山路110号,香江嘉园8栋,鸡冠石路30号1单元,鸡冠石路46号3单元,天佑山水4栋4单元,天佑山水1栋10单元

(二)璧泉街道:恒大A区4栋,永嘉大道希岸酒店,永嘉大道7天酒店,温泉廉租房9栋4单元,金科中央公园城3期4栋,金剑路奥康财富未来

(三)来凤街道:安乐村6组

(四)丁家街道:骏怡轻居酒店,铜锣社区同文路111号1单元,沙堆社区13组

(五)健龙镇:白果村3组45号

二、防控措施

1. 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2. 严格执行2022年11月12日发布的《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打好疫情歼灭战的通告》相关措施。

3. 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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