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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关于部分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12月2日0时起)

日期: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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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部分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121日)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对《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20221128日发布)内容作部分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分区分类管理措施。“高风险区”(红色区域)划定及管控措施继续以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为准,并动态调整。“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绿色区域),取消区域内各小区值守卡口,人员、车辆有序流动。城市建成区(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和其他镇街之间人员、车辆暂不流动(复工复产人员除外);其他镇街之间人员、车辆有序流动。

二、调整跨区域流动管理措施。按照“与中心城区及其他涉疫区县暂不作跨区流动”原则,倡导非必要不来璧返璧,物流保供车辆、人员继续执行入璧管理措施;其他来璧返璧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提前1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经目的地所在镇街审核同意后方可来璧返璧,并严格执行“入璧即检”,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调整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管理措施。餐饮场所有序恢复堂食,就餐人数不超过餐位数的50%,暂不承接宴席。进入酒店、餐馆、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需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等措施,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重点人群每日上岗前需进行抗原试剂检测,并落实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

四、调整城区公共交通管理措施。恢复城市建成区(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内的公交、云巴营运,驾乘人员需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地铁、长途客车、班线客车、农村客运汽车暂不恢复营运。

五、调整复工复产管理措施。各企业单位返岗人员原则上不在我区和中心城区、其他涉疫区县间往返,首次返岗上岗前须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区内其他镇街人员到城市建成区(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返岗的,须持各镇街审核发放的《定点务工通行证》,由各用人单位落实防疫管理措施。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各市场经营主体和项目业主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所涉领域重点人群管理,严格各项防控措施。广大市民要增强防护意识,不扎堆、不聚集,不到风险区域逗留,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码、戴口罩,保持好社交距离,降低被感染风险。本通告自20221220时起执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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