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关于调整相关疫情风险区的通告(12月3日22时起)
日期:
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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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22时起,将璧山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一)璧泉街道(3个):虎峰社区4组33号,华龙社区福顺大道14号4栋,南关社区璧秀苑4栋。(三)大路街道(1个):红石社区北街83号(理发店)。1. 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2. 严格执行2022年12月1日发布的《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部分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相关措施。未尽事宜,以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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