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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2-001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08 [ 发布日期 ] 2022-10-08

璧山区关于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附采样点汇总表)

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及时发现并管控新冠病毒携带隐匿者,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国庆节后分批次开展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2022年10月9日、10日、11日07:00-19:00对我区市民群众(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分批次开展核酸检测。其中,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教职员工于10月9日进行;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的市民群众于10月10日进行;除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的市民群众外12个镇街的市民群众于10月11日进行。二、全区市民群众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或出示“渝康码”。三、核酸采样点位置和工作时间附后。请大家及时查阅,尽量错峰采样,减少人员聚集。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教职员工核酸检测时间、地点按照区教委统一安排为准。四、红黄码、集中和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行动不便人员及3岁以下婴幼儿可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满48小时的人员,暂不进行核酸检测。五、参加核酸采样期间,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交叉感染。六、为确保早发现、早处置,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核酸检测、妨碍疫情防控、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特此通告附件:璧山区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汇总表


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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