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璧山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0)》(璧山府办发〔2022〕11号)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是基础。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政、养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璧山区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其必然需求,构建适宜璧山区的养老服务体系,科学合理规划养老设施,加快璧山区养老事业的良性发展,区民政局组织编制完成《璧山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0)》。
一、璧山区老龄化程度日趋严峻,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编制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是改善民生的必要举措璧山区老年人口数量多,比重大,增速快,全区2015年老年人口14.05万,占区总人口的19.37%;2020年老年人口16.15万,占区总人口的21.36%,“十三五”期间璧山区老年人人口增加2.1万,增长14.95%,年均增长率2.83%,高于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1.01%。2020年璧山区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53万人,随着环境改善及生活质量的提升,居民寿命将持续提高,高龄人口将持续增加;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镇化效应,使空巢化日趋明显,尤其是农村地区留守空巢老人较多。高龄老人、空巢老人以及失能失智老人亟需日常照料、专业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和社会关怀。
二、养老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但与大规模的社会养老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多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有所养”工作,养老保障和服务政策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目前,璧山区已建成养老服务中心12个,覆盖率80%;养老服务站45个,覆盖率80%;互助养老点55个,覆盖率41%。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了璧山区全部15个镇街,共30所,总床位数3663张,全区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22.3张,其中城区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26.5张,农村则只有17.1张,与全国平均水平有一定差距,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及养老床位数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在养老设施硬件条件上主要体现为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设施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机构服务人员配备较少等问题,在政策管理主要体现在扶持政策不健全、社会投资意愿不高规模不足、社会参与度不高等方面。
三、落实发展目标,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设施体系《专项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国家和全市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全面对标对表璧山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同时结合《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重庆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积极落实《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和远景主要目标,同时明确到2030年,全面建成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设施健全、服务成熟、制度科学,科技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设施及其配套服务。
本次《规划》主要有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构建全覆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包含加快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体系,完善居家养老设施、丰富居家养老服务,补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二是建立包含兜底养老、普惠养老、品质养老的多层次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即特困供养机构工程、普惠养老机构工程、高端养老机构工程、品牌化养老机构工程。
三是建立多元化的养老配套服务设施体系。通过设有老年病科的综合性医院、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老年学校、孝心食堂、“互联网+”养老,达到提升医养结合能力、推进“互联网+养老”发展、拓展养老生活场所的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