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璧山府办发〔2022〕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委、 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璧山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打造高品质生活示范区”,成为重庆发展新增长极的关键时期。为准确判断“十四五”时期璧山区卫生健康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科学设定目标,谋划重点任务,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卫发〔2021〕62号)文件,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历史大考,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为“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全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19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25.36%。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2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4.10‰,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全国、全市平均水平。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创建3个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镇全覆盖。
2. 深化医改取得新突破。公立医疗机构先后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和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了以手术项目为主的医疗服务价格。在区人民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同时妥善做好其他区级医院及基层卫生院的超额绩效核定工作。区人民医院获批成为重庆市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明确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项议事规则。分级诊疗工作全面推进,分别组建了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的区内医联体,覆盖全区所有镇街。实施健康共同体“三通”建设改革,分级诊疗工作全面推进,分别组建了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的医共体,覆盖全区所有镇街,公立医院下转住院病人数逐年增长。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低价药政策;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机制,4家区级医疗机构纳入监测站点。开展国家集中谈判药品采购,3家区级医院落实国家直报系统和医保数据上报;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均已完成“两票制”追溯系统的建设。
3. 全民医保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5%。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倾斜待遇政策,全区424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特殊人群在区级医院就医,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住院报销起付线和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各降低5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65%,取消原30万元/年的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贫困人口待遇报销政策将随全市政策调整同步变化。
4. 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璧山区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甲”“中国最美医院”、市级美丽医院示范单位。区妇幼保健院提升儿童医疗能力,深化与重医附属儿童医院的合作,儿童保健科成功创建成首批市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与市妇幼保健院联合建成首家远程就诊和手术示教平台,为不孕不育患者等开展线下就医,线上会诊及转诊,产科纳入全国首批镇痛分娩试点。建成国家级特色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10个(其中市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市级特色专科4个(其中市级中医特色专科1个)、市级区域医学重点学科2个。以“五大医疗救治中心”建设为抓手,急救网络覆盖全区,24小时开通高质量急救绿色通道。建成区域影像中心,开展远程会诊服务,助力基层影像诊断能力提升;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三级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对存在床位闲置的8家民营医疗机构减少床位209张。投入2557万元,为全区15个镇街(中心)卫生院配齐了DR、彩超等医疗设备;投入12.8亿元完成区人民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整体迁建等8个建设项目,投入3084万元实施了15个镇街(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建设,投入2725万元改扩建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投入400万元改建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合理设置镇街(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积极推进“星级”村卫生室建设。
5. 卫生人才配置得到加强。区级医院和部分卫生院增加非在编人员指标780个;建立健全卫生系统正式编制和临聘人员指标使用和人员进退的系统化电子管理台帐。2016—2020年完成招聘进编200人;其中,赴北京大学等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119名;组团参加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泸州医学院等院校的“双选会”,解决儿科、精神卫生专业等紧缺的问题。加强卫生高端人才体系建设,培养医疗系统“璧山英才”,4名人才当选为“璧山英才”,每人获得30万安家补助和每月5000元资助;按照全区“千人引才计划”“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采取奖励安置费补贴、学科建设倾斜、职务待遇等措施共计引进博士28人、研究生242人,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2人被评为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1人被评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35岁以下青年肿瘤专家,2人被评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送3名医学人才赴美、德深造学习。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有关规定签约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1人,配合医联体建设,选派区级医疗单位的技术力量到基层卫生院挂职任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6.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力有效。新冠疫情防控累计排查发热对象10319人次,开展防控知识培训4000余人次,统筹调配医务人员6500余人次参与交通检疫、社区摸排、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35人次,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368人,排查1000余人。区中医院、区疾控中心完成生物安全实验室改造建设,全区开展病毒核酸检测4万余人次。
7. 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加强区中医院龙头单位建设,构建三级网络服务,全区15个镇街(中心)卫生院均建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现有国家级中医特色专科1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市级特色专科1个;大兴、璧泉、八塘镇卫生院承担建设中医特色专科的任务,并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区中医院参加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培养1人。积极开展贴敷疗法,针灸理疗等。
8. 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市级健康大数据平台递延至区县建设,对镇街(中心)卫生院和区级医院诊疗、公卫数据的20个子集进行采集上传。投入60多万元建设全区卫生监测平台,收集汇总镇街(中心)卫生院诊疗和公卫数据。13个镇街(中心)卫生院建设了规范的数字化接种门诊。家医签约PC端、APP端上线运行,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实现了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之间互相查阅。完成全市统一部署的中医馆信息平台建设。2016年委机房整体搬迁至区委网信办中心机房,2019年投入近80万元对服务器进行升级换代。2020年投入近60万元用于中心机房网络安全加固改造。建立了区级医院移动工作平台,通过即时通讯连接能力,覆盖医院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医患连接、员工服务各方面的应用集成。以电子健康卡为主索引促进数据融合,4家区级医院均实现线上发卡、预约挂号、电子支付等便民惠民服务。以区人民医院为主站点,15家镇街(中心)卫生院为分站点,建成并投用远程区域影像中心信息系统。区人民医院成功创建四级智慧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三级智慧医院。
9. 健康扶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创新实施财政兜底、医院先行垫付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健康扶贫医疗基金,2018至2020年累计投入医疗扶贫资金308.54万元。实施“医通-精准帮扶”项目,建立信息台账,全区贫困户(包括边缘易致贫户)实现了家医签约全覆盖。35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信息化改造,实现对贫困户身份的精准识别、提醒和“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33种,在管理患大病贫困户共368人。
10.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逐步健全。完善“区—镇—村—组”四级数据交换网络,执行好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制度,做好孕情及出生人口情况监测;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执行重庆市延长产假和护理假的相关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引导托育机构进社区;推进标准化母婴室建设,全区公共场所共建成标准化母婴室16处,配置率达到100%,依托公园或广场公厕配套修建有17个母婴休息室。设立生育关怀基金,落实“3+X”联系人制度,为计生特殊家庭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和计生困难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018年成功创建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2019年顺利通过第四批全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创建检查验收;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积极开展打击“两非”行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26个,员工1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协会组建率达85%,在市外建立流动人口同乡计生协会8个,创建市级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1个,区级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1个。
11. 医养结合加速推进。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重医附一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区人民医院(含老年护养中心)、区中医院、璧山济德医院(友爱健康养老服务中心)、璧山博爱医院等开放长期护理床位;在重医一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设置有护理院,在区人民医院建设老年护养中心,在区中医院重点实施老年心血管系统疾病、脑血管系统疾病等中西医诊疗和康复;各基层医疗机构均设有特色中医馆提供康复服务。15家镇街(中心)卫生院与24家养老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区内所有养老机构均能以不同形式为机构内老人提供健康服务。
12. 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发展社会办医疗服务业,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现有民营医院17个,编制床位1487张;帮扶民营医院差异化发展,综合民营医院督促其开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中医科等核心科室;引导开设微创外科。2019年协调财政投入招商引资专项资金30万元,助力培养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
13. 综合监管执法不断强化。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不断创新,部门协调更加有力,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更加规范,“非医”打击持续保持高压,职业卫生监管有序承接并深入推进。累计查处案件620件,罚没款355.78万元。
“十三五”期间,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制约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资源缺乏、卫生健康事业投入不足等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1. 优质资源不足。现有的医疗基础设施与全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民生保障水平不匹配,医疗机构尤其是公立医院业务用房严重不足,难以承载区域医联体龙头带动辐射功能;学科建设能力不足;民营医院数量多、业务小、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卫技人员不足;卫生人才配置受限于核定人员编制,卫生人才引进程序周期较长,缺乏全市有影响的医院、学科和领军人才;健康共同体“三通”建设落实可统筹的岗位数量有限,职称统筹难度较大。
2.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疾控体系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发展需要,服务能力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还有差距;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不健全,村级网底薄弱,高龄高危孕产妇增加,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压力大。
3. 信息化仍存在短板。信息化专业人员缺乏,在建设、运维等方面无团队和技术能力。各种软件采购建设、信息系统运维等工作,缺乏专业机构管理,缺乏信息化规章制度约束,严重影响信息系统使用。
4. 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模式还有待完善。医防融合不够,上下协同不足,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未形成优势互补,从健康教育、健康筛查到疾病诊疗、康复等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还没有形成。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工作推进难,服务效果不佳。
5. 健康治理能力依然较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较低,部分医疗机构仍然存在降低入院指征、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等违规医疗行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综合监管的制度体系尤其是配套政策还有待完善。医联体建设在医保、编制方面存在政策屏障。普法形式单一、效果还不理想。基层监督执法体系尚不健全,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关键时期,是璧山区卫生健康事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一系列的机遇和挑战。
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带来新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凸显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有利于把保障人民健康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有助于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重庆)科学城和重庆新机场建设带来新动力。要深化璧山区与简阳市、广元市朝天区、乐至县、梓潼县等地合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推动两地卫生健康及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要促进璧山城乡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卫生资源区域间协调配置。要以重庆中医药学院为契机共建共享,打造重庆市中医药发展强区;要建设“一老一小”友好城,打造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不断提升城市服务能级。
3. 维护公共安全的必然要求带来新挑战。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再次证明,有效应对、及时防范,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不仅是医疗卫生问题,而且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和弱项,有助于提高公共卫生治理水平,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
4.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带来新使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既可以增强人民体质,有利于解除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积蓄经济发展的长久势能,扩大内需潜力,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阶段,璧山区卫生健康事业仍处于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宜居宜业宜游的发展愿景,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深入实施健康中国璧山行动,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协调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有效提升治理效能,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璧山行动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2. 坚持健康至上。大力推进医疗卫生公平性、可及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3. 坚持创新发展。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益主体、多元办医、融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卫生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构建卫生健康新发展格局;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卫生健康治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 坚持统筹发展。统筹卫生健康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本地与全市区域发展、医疗与公共卫生融合发展、中医和西医并重发展,合理分配资源,兼顾各方,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系统谋划,协调发展。
5. 坚持人才强卫。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大力推进住院医师、公卫医师规培和全科等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
6. 坚持开放发展。瞄准内陆开放高地定位,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推动“三通”+“信息通”医共体建设,加大“云大物移智”等新兴技术与医疗融合应用。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完善与全区经济社会地位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科技水平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保障全民健康的制度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健康公平,建设功能完善的区域医疗次中心和重庆同城先行区医疗服务新高地。
2. 具体目标
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5岁,健康预期寿命稳步提高,婴儿死亡率保持在3.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保持在10/10万以下,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
医疗服务体系更趋完善。构建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民营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为补充,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有更多社会资本举办的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医通、人通、财通、信息通”紧密型医共体。建成统一高效、科学精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多元参与的平急结合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村卫生室多渠道补助和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动态调整乡村医生补助标准。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以各级各类创建活动为载体,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品质。区级医疗机构创建“智慧医院”“美丽医院”“互联网医院”。实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全覆盖。公立医院重症医学建设和区域重点疾病诊疗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专科水平、整体竞争力以及对周边地区医疗辐射能力不断提高。分级诊疗、同质诊疗更广泛惠及群众,区域就诊率达90%以上。区域公共卫生与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医防协同更加高效。依托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完善。
服务环境全面改善。以“美丽医院”建设为抓手,全面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区中医院新建项目,改扩建、新建后,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二人民医院编制床位将分别达到1500张、800张、360张、499张,龙头承载功能将更加突显。加快推进区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工作;结合机场预选址,加强临港医院规划布局;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更新配备一批医疗设施设备。
专栏1 璧山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指标
类别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实际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性质 |
||
---|---|---|---|---|---|---|---|
健康 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19 |
79.5 |
预期性 |
||
2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 |
同比例 提高 |
预期性 |
|||
3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40.96 |
≤10 |
预期性 |
|||
4 |
婴儿死亡率(‰) |
2.25 |
≤3.5 |
预期性 |
|||
5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1 |
≤5 |
预期性 |
|||
6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2.85 |
≤11.5 |
预期性 |
|||
7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3.6 |
≥93.5 |
预期性 |
|||
健康 生活 |
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5.36 |
≥30 |
预期性 |
||
9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45.5 |
≥48 |
预期性 |
|||
10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2.2 |
≤21.8 |
预期性 |
|||
健康 服务 |
11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2 |
3 |
约束性 |
||
12 |
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人) |
0.31 |
0.7 |
预期性 |
|||
13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0.98 |
4.5 |
预期性 |
|||
14 |
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0.2 |
≤49 |
约束性 |
|||
15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6 |
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元) |
170.58 |
150 |
预期性 |
|||
17 |
三级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人均科研经费(元) |
1333 |
7000 |
预期性 |
|||
18 |
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 |
门诊 |
—— |
≥60 |
预期性 |
||
住院 |
—— |
≥60 |
预期性 |
||||
19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5.8 |
≥86 |
约束性 |
|||
20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达到国家下达考核标准 |
||||
21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城镇职工医保 |
82.54 |
85 |
预期性 |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城乡居民医保 |
65.63 |
70 |
三、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 完善防控体系。构建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区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基层社区网络化疫情防控体系,织密织牢基层防控网。
2. 加强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区疾控中心整体迁建项目,推进区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验室设备配备,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启动区疾控中心三级疾控中心创建,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强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
3.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创新医防协同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提高疾控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处置能力,构建连续整合的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疾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
(二)完善卫生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4. 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建设平急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和高效处置能力,区卫生应急工作整体水平位于全市前列,持续运用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梳理辖区风险及应急能力现况,加强组织体系、应急预案、队伍建设。强化以区政府为主体的卫生应急组织架构,健全常态化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加强与周边区县的合作,共同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
5. 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参与范围、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提升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完善首诊负责、联合会诊等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处置能力。
6. 构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1支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建成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等3个专业的标准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各至少建成1支背囊化快速反应小分队,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卫生应急队伍。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区域毗邻区县应急管理专业人才联动机制;探索设立应急队伍预备役制度。
7. 强化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构建完善“区、镇街、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和应急调用机制,落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与流通企业探索建立常态化战略储备和定期轮换机制。
(三)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
8. 构筑传染病救治网络。建立健全以全区院前急救体系为核心,区级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紧急状态下方舱医院为补充的重大疫情应急救治体系,建立“平急结合”的应急床位使用机制。
9. 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实现镇街(中心)卫生院发热诊室全覆盖。加强中西医结合,发挥好中医药对疫情防控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急性传染病快速检测、隔离、转运等处置能力。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高核酸检测、应急响应,快速处置能力,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铜墙铁壁”。
专栏2 公共卫生与应急服务
1.区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68万平方米(含办公楼及独立实验楼),含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0.44万平方米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含房屋建筑、建筑设备、配套设施和场地组成。 2.院前急救工程:建立覆盖全区、互联互通、标准统一的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和院前院内协同一体化救治体系。通过精准计算、智能推送、规范运行,确保院前急救资源调配最优化、响应程序化、监管实时化,提升院前响应速度。 |
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10. 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在提高卫生资源总量的同时,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为核心,调整卫生资源的存量、功能、层次和地区布局,体现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要求。资源配置和服务方面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协同合作机制,建立起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社会评价系统,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多元举办,功能完善的医疗服务市场。实行医疗资源共享。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心电诊断和临床检验集中诊断服务,主要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以区级医院为龙头,建立覆盖以镇街(中心)卫生院为主的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预约、远程监护、远程影像及病理诊断、远程教育、远程信息共享等远程医学活动。
(二)统筹推进“美丽医院”建设
11. 改善医疗服务。继续开展“美丽医院”建设,聚焦“环境美”“服务美”“人文美”,优化诊疗布局,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发挥“互联网+”“智慧医院”优势,创新便民措施,改进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医护比达到1:1.3,提高医疗护理水平,到2025年,全区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三)建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2.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成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按照国家要求足额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强化专业技术指导机构职责职能,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开展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加强适宜技术推广运用和中医药服务。以居民健康管理为核心,持续推动基层医防融合发展,实现对居民“防、治、管”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四)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13. 强化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能力,加强重点学科、临床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借力重庆医科大学促进区人民医院“医教研产”整合发展,按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标准培育肿瘤科、心血管内科、呼吸与危重症等4个特色学科,按照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精品项目标准建设肾脏内科、妇产科、骨科等8个优势学科,按照临床重点专科一般项目标准加强管理神经外科等10个有较好基础的学科。区中医院以三级医院学科标准建设呼吸科,打造中西医结合脑病科、针灸科、骨伤科、肿瘤科等特色及品牌,创建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区妇幼保健院结合专科特色大力发展妇、产、儿科,依托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延伸服务项目,开展临床科研。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精卫中心)加强急诊、重症以及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二级科室的投入,同时进一步发挥精神卫生专科的优势。
14. 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健全质控体系,建立科学的医疗管理绩效评价机制、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规范诊疗行为,实施临床路径,推进预约诊疗,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优化护理服务,推动优质护理服务下沉。加强药学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临床药师培养力度,推行临床药师驻科服务。开展处方医嘱审核,规范用药行为,三级公立医院住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降至38以下。探索在医共体内统一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5. 推进薪酬制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环境。完成区人民医院实行人员总量备案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公立医院,按市级政策,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到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公立医院;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建设,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区疾控中心、区精卫中心等公共卫生人员力量和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为4.0人;加强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全科师资的培养,增加招生名额。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医学教育。
16. 加强高端人才引育工作,提高科教研学水平。研究中高级职称评聘问题的解决方案。做好学科带头人、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深入打造高端人才平台建设,共建人才培养基地,集聚高端科技人才。依托高端平台,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医名师工作室等高层次平台在科研、教学、学术等方面发挥更大的引领作用。开展“个性化”一对一服务,实现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等高层次人才高频办事事项“一揽子”解决、“一站式”服务。走访调研,收集意见,稳步推进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加强科研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力争市级科研项目较十三五期间有增加,国家级项目申报、参与有突破,SCI论文发表数量及质量均有所提升;中文核心期刊数量有所增加,申报科技成果奖实现突破。
专栏3 医疗服务改进
1.健康共同体建设:深化健康共同体“三通”+“信息通”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团化管理,充分发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牵头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全区医疗质量同质化。 2.重点专科建设:争创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以上(中医重点专科2个以上),一般项目5个以上(中医2个以上)。 3.全科医学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区人民医院构建全科医学服务中心,实施慢病管理及个人健康链条管理服务档次,提升健康需求获得。 4.推进区人民医院二期扩建项目:新建12层综合楼一幢,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含医学研究中心、医学教育中心、院前120指挥中心、肿瘤中心和康复中心等。 5.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新建一幢15层的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设置开放床位200张。 6.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含门诊楼、医技楼、动力中心、住院综合楼二期及辅助设施。 7.适时启动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新建13层住院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 8.规划布局临港医院:结合机场预选址,争取将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临港医院建设。 9.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建设:适时启动福禄镇卫生院等整体迁建工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
五、深入实施健康中国璧山行动
(一)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17. 加强健康教育普及,推进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公众卫生应急技能提升行动,建设区级示范培训基地。开展健康促进区建设,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二级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不低于60%。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推进医务人员开具健康教育处方。引导居民养成“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手卫生、个人防护等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限酒行动和全民健身运动,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
(二)加强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控
18. 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8%以上。加强鼠疫、霍乱等烈性传染病防控,防范突发急性传染病输入。加强艾滋病防治,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强化耐药肺结核患者的筛查和治疗,实现患者全程随访管理。有效防控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完善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综合治理。
19. 强化疫苗接种。稳妥有序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逐步提高人群接种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以镇街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
20. 巩固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成果。强化碘缺乏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病例筛查和监测,通过合理补碘、健康教育等综合干预措施,降低寄生虫病、地方病危害。
(三)强化慢性病管理
21.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构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治体系。健全主要健康危害因素与人体健康危害监测体系,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实施早诊早治,促进慢性病早期发现。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将重点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疾病早诊早治技术纳入诊疗常规,提升防治能力。到2025年,重大慢性疾病过早死亡率下降到11.5%。
(四)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22. 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培养专业人才,缓解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到2025年,每10万人口拥有6名精神科医师。完善区—镇街—社区(村)层级精防网络,以区精神卫生中心为技术支撑,促进区内综合医院精神科、基层医疗机构和各镇街之间的密切协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服务管理。大力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落实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继续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一对一”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持续完善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救治救助制度,继续实施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政策。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达到95%以上。大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试点,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公众对抑郁症、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知和主动就医意识,依赖现有资源构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五)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23. 维护环境健康和保障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及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的人才引进、培养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及食品、作业场所的卫生监测,严格落实企业、学校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实现镇街(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全覆盖。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强化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预警和溯源能力。
24. 加强职业健康体系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镇街(园区)属地责任。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到2025年,至少有1个公立医院能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能力,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93%以上,至少建成1个尘肺病康复站。
25. 加强血液安全保障。持续完善无偿献血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稳步提升献血率,持续加强血液质量和安全保障,血液核酸检测率保持100%。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健全血液采供预警系统。
26. 巩固健康扶贫成果。保持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和帮扶机制,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托家庭医生动态掌握已脱贫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提前预警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7.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综合整治城乡环境,科学防制病媒生物。持续巩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等无烟环境建设成果。到2025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下降到21.8%以下。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卫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倡导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健康细胞建设,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深化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区成果。
28. 纵深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卫生健康志愿服务。依托“重庆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纵深推进卫生健康专业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向群众传播健康知识,引导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提高群众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卫生健康意识和文明素养,助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
专栏4 健康中国璧山行动
1.健康城镇:开展健康城镇建设、病媒生物监测。 2.推广全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实施减少烟草危害行动,推广减盐、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3.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健康中国巴渝行活动。建立健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加强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和健康学校、家庭、健康社区创建。加强医疗机构健康促进与教育。 4.积极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健康问题,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5.党建引领、健康相伴:在党建引领下,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卫生健康专业志愿服务支队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义诊义检、健康讲座、应急技能培训、个性化服务等公益项目,以专业知识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将“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融入群众生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
六、中医药产教研融合发展
(一)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
29. 加快璧山区中医院建设。区中医院力争作为重庆中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与重庆中医药学院同步建设,按照国家三级中医院标准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建设现代化的中医院,完成新院迁建、三级中医医院评审。
30. 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与专科建设。区中医院在中医医疗、康复等带头体系建设,在肿瘤科和针灸科的基础上,把中医骨科、脑病、心血管、中医妇科等建设成为有特色、有优势的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区人民医院开展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提升综合医院中医学科能力。深化名院、名科、名医为核心的中医品牌建设。注重师承教育,继续开展“师带徒”“名医堂”建设等工作。加大“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后备人才培养,借专家之力为医院培养本土化人才、拳头科室,为医院内涵建设助力,通过西学中、中医全科医师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31. 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建成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创建中医临床区域诊疗中心、区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区中医院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准入“试验区”。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在营利性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收费项目、确定收费标准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32. 发展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融合的中医药教育体系。支持区中医院与中医药学院合作建立重庆市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区中医院根据《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指导意见》以名医、名科、名药带动中医院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重庆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
33. 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发展。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鼓励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
34. 建设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和规范。推动区域内各级各类康复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康复护理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的中医康复机构,培育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中医康复连锁集团。在中医院建立康复科或康复中心,为残疾、工伤、病后康复等人群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创建中医特色康复示范基地。支持中医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就近享有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推动综合医院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护理服务。
专栏5 中医药发展
1.区中医院新院区建设:按三甲标准高水平建设区中医院新院区,加强与重庆中医药学院合作,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2.实施区中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建立以课题为核心的研究团队,在中医肿瘤康复、中医骨科、中医肾病、中医妇科、中医康复及中医养生保健等五个领域形成特色优势。 3.开展中医专科建设:重点打造中医肿瘤专科、中医妇科、脑病科专科、中医心血管专科、中医内分泌专科、中医脾胃病专科、中医儿科专科等,并争创国家级、市级重点专科。 4.区中医院名医传承中心建设:开展中医文化内涵、名医传承中心人才梯队、个性化的中药临方制剂建设。 5.中医基地建设:建立中医临床教学改革示范基地,中医药新技术与适宜技术应用示范基地,中医药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医健康产业技术转化基地。 6.区中医院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改造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 |
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35. 完善支持生育的政策和环境。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合理配置母婴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健康家庭建设。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监测预警制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持续做好计生奖扶特扶工作,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
36. 提高计生技术服务水平。强化优生优育工作,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依托计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服务流程、技术规范及质控标准,规范计生技术实施机构医疗行为,保障育龄女性生殖健康安全。普及避孕节育知识,开展计生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指导安全避孕,提高服务普及率。育龄夫妻享有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37. 多元化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发挥好卫生健康职能优势,多形式开展科学育儿活动,提升家庭育儿能力。普及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照护核心信息,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生长发育评估、营养喂养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力度。通过普惠托育行动,推动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开展托幼一体化,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向社会提供更多的普惠性托育名额。加大托育服务人才培养,不断规范行业行为,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全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预期达4.5个。
(三)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38.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妇幼健康保障工程项目,建设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规范化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儿童救治中心建设,增加重症医学科、NICU、ICU,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大力发展儿童呼吸、儿童外科等亚专科,力争建成市级妇幼重点专科3—4个。开展妇幼保健院机制创新试点工程,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四大部制建设。增强基层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夯实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筑牢妇幼保健服务网底,全面提升妇幼综合服务能力。实施母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创建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区域妇幼健康中心、产科质量控制中心、儿童保健质控中心、妇女保健质量控制中心、计生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和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区医疗保健机构的妇幼服务能力建设。
专栏6 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
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善基础设施设备、提升产科儿科能力,加强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建设,打造儿童期、青春期、生育期、更年期等保健特色优势学科。 |
(四)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39.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推进“一老一小”友好城市建设,推进城市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合理布局高质量的教育医疗、康养养老、文化体育、商业商务等资源,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确保老有所养。推动老年人友好型社区建设,打造科学合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
40.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中医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中医药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与中医医院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区中医院要建立老年病科,设立面向老年人群的专用就诊窗口、诊疗区域,与区域内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建立托管、协作、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推动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发展多形态养老服务。
专栏7 医养结合
1.区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建设项目:新(改)建10000㎡,建成160张养护床位。 2.推动区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建设:改造半失能及失能失智老人健康养护中心,完善餐厅、娱乐等功能配套设施。 3.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改造老院区业务用房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成可开放床位80张。 4.来凤街道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提升工程:适时启动医养结合提升工程,达到医养结合功能用房标准。 5.青杠街道卫生院医养结合提升工程:适时启动医养结合提升工程,改扩建护养区,新增30张养老病床。 |
八、加快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41.规划建设301平方公里的大健康产业生态示范区。推动璧山同城化先行区形成大健康产业聚集区,以打造高品质生活示范区为目标,建设满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需求的特色康养小镇和示范村。依托北部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本底,紧紧围绕“医、养、健、管”产业链,培育“田园+康养+旅游+旅居”新业态,大力发展医疗服务、中医药、养老养生、健康旅游等产业,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医疗与文化旅游融合、食品与健康融合,扩大产业生态圈。
42. 加快推进与大健康产业相匹配的项目谈判力度。加快建设生命科学产业园,布局中医健康小镇,引入高端医疗、医美、生物医药等项目5个,加快筹建“璧山脑谷”,发挥在健康产业的带动作用和技术指导作用。中医药产教研融合协调发展,鼓励区中医院参与健康产业建设和发展积极推动建设中医药产教融合示范区,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大健康产业园区。引进康复医院、护理院、体检中心等高端医疗服务机构,推动三担湖康养小镇、重医附一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提质,促进医养结合。以细胞治疗技术应用为突破口,培育发展细胞产业,打造西部“细胞谷”。支持外资合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持互联网医疗发展,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等互认制度,建立健全患者主导的医疗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43. 提升“一环”辐射能级。利用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优势,加快提升生物医药、现代中药等产业发展能级,增强产业配套和承载能力,主动吸纳承接中心城区大健康产业外溢,打造环核心区大健康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区。加强与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及布局,建设大健康产业功能疏解承接地,与中心城区实现全方位无缝衔接。
专栏8 “一环”大健康产业重点布局
1.推进璧北大健康产业生态区建设,策划打造“云雾山岭医疗康养”片区。拓展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高品质养老机构,引进康复医院、护理院、体检中心等高端医疗服务机构,推动三担湖康养小镇、重医附一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提质,促进医养结合。 2.建设中医药产教融合示范区。推进中医药优势病种研究,引入中医师认证机构,打造国医馆,加强中医文化传承及中医人才培养;建立中西医结合的康复中心、疗养中心、运动健康中心,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产业。创新发展中医药产业,加强中药材种植及加工生产,推动中医药产业标准化和国际化发展。规划建设璧北中药材GAP种植基地以及西部(重庆)中药材交易市场。 |
九、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44. 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级公立医院修订完善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备案率达到100%。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三级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由业务骨干担任比例达到90%以上。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45.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通过改革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推进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继续实施医改便民服务。加强医院内部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统筹做好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及基层卫生院的超额绩效核定工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规范医院药品使用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46. 推进健康共同体“三通”+“信息通”建设。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进一步完善健康共同体“三通”建设服务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建立三级责任清单,做到权责明确,分工协作。健康共同体内持续开展“医通”精准帮扶,实施上下级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衔接,持续推进服务质量同质化;深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创建;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推进双向转诊服务,畅通转诊渠道;推进医防融合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两部一馆一专区”为着力点,促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深度融合;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医通”。健全人员统筹使用机制,持续完善落实“区管镇用”“镇聘村用”“上挂下派”“岗位评定”制度,促进人员合理流动;进一步健全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机制,发挥“两个允许”作用,激发基层活力,实现“人通”。强化统筹发展资金池及技术协作资金池的管理及使用效能,建立利益调节及共享机制;统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药械采购、设施设备统筹配置等;建立医保总额统筹使用机制,实行“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按照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加大公立医院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保基本、买服务”的激励性财政补偿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实现“财通”。
47. 完善公平适度的医疗保障机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持续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推动按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转入实际付费。全面推开日间手术工作,符合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公布的日间手术病种。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持续推进医保扩面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开展,落实药品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建立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实现挂网价、易价、支付价“三价合一”。
(三)提升卫生健康治理水平
48. 加大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构建覆盖区、镇街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强化基层“前哨”作用;按照卫生健康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落实人员编制、执法装备、业务用房等。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卫生健康领域“黑名单”制度。以“健康中国璧山行动”建设为引领,持续强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加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监管执法能力。
十、推进数字健康建设
49. 区域健康信息工程。投入3730万元,按照“惠民惠医惠政”的总体目标,以璧山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为核心打造区域服务平台。建设大数据平台,实现医疗卫生单位业务信息系统与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开发卫生行政综合监管、居民健康服务、区域医疗协同、合理诊疗、智能辅助诊断应用。实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镇街(中心)卫生院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做到一次数据采集,多方面利用,降低医务人员重复工作量。力争通过国家互联互通成熟度四级甲等测评,能够有效支撑区域决策、公共管理、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事业管理。
50. 医疗机构智慧化工程。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持续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等文件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统筹做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成熟度评价。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努力推进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力争区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达5级,智慧医院达5级,区妇幼保健院努力创建4级智慧医院。建设区域检验中心信息系统(含镇街(中心)卫生院LIS系统)、加快推进远程心电系统、远程病理、远程综合会诊、远程消毒供应中心建设,完善远程医疗服务。
51. 基层医疗信息化工程。按照《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改造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有效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和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标准体系,切合基层医疗机构实际,启动监测平台二期改造项目;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病案管理等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院内心电、影像信息系统建设,拓展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在现有业务系统中结合日常工作需要拓展应用,构建医疗辅助诊断支撑体系等。
52. 持续推进“智慧卫监”信息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逐步将医疗废物、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重点公共场所等领域纳入在线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专栏9 数字健康服务应用项目
1.璧山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大数据平台,实现医疗卫生单位业务信息系统与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汇集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有关数据,开发卫生行政综合监管、居民健康服务、区域医疗协同、合理诊疗、智能辅助诊断应用。 2.电子病历和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成后,力争达到区域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推进区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统筹做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成熟度评价,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三级医院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和实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 3.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开展“互联网医院”试点并逐步推开。 4.区域检验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含镇街(中心)卫生院LIS系统):开展镇街(中心)卫生院医学检验的全面电子化,检验报告数据与电子病历互通共享,实现区域内检验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同时向患者提供检验诊断报告。依托第三方机构标本配送服务、镇街(中心)卫生院检验标本采集,实现区级医院诊断出具报告,基层卫生院共享区级医院多项目检验服务。 5.推进镇街(中心)卫生院院内医学影像系统建设:全面实现镇街(中心)卫生院医学影像电子化,并实现影像报告数据与电子病历互通共享,向患者提供电子影像资料。同步实现镇街(中心)卫生院院内影像系统和区域影像中心的数据共享。 6. 推进“智慧卫监”信息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 |
十一、推进川渝卫生健康协同与合作
53. 加快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发掘璧山区与简阳市、广元市朝天区、乐至县、梓潼县等在医学技术、医疗人才、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优势,推进医疗及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良性互动的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推动两地卫生健康及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发挥璧山在医疗卫生服务和科技创新在成渝双城的衔接作用。
54. 推进区域公共卫生协同服务。建立健全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疫情研判、风险评估和防控经验交流,两地实现疫情信息实时共享。支持两地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探索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整合区域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加强疾病流行趋势监测和智能监测。
55. 推进区域医疗协同服务。推动医疗高质量发展,推动两地在医疗资源配置、医疗学科建设、医疗技术服务上协同发展,实现资源汇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提高双方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卫生健康单位之间相互派员进修学习,医学学术会议交流培训等方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推动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医疗机构间危急重症患者就医绿色通道,推动双向转诊协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相互交流,提高辖区及周边区域群众的健康保障能力。聚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双向经验沟通交流。在科研攻关、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学术交流等方面建立全面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研究,科研成果共享。
56. 推动健康产业协作发展。支持两地企业投资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休闲养生、医养结合、度假养老等产业,加强两地健康产业发展政策交流,相互推荐和优先使用,在供应数量和销售价格上给予倾斜。
专栏10 成渝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
1.支持成渝两地共建区域医疗中心。 2.支持共建临床重点专科群:支持完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双向转诊合作机制。允许医疗行业有序提供跨行政区服务。 |
十二、强化基础支撑与保障
57. 大力实施“补防”工程,切实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备、设备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选址新建疾控大楼,总建筑面积16782平方米,建设以人为本、符合需要、适当超前、持续发展、功能齐全、安全卫生的现代化疾控机构。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新建门诊楼、医技楼、动力中心、住院综合楼。积极推进区妇幼保健院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58. 大力实施“优医”工程,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好龙头医院,尽快完成区人民医院二期项目,按三甲标准高水平建设区中医院新院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新建后编制床位分别达到1500张、800张、360张、499张;结合机场预选址,加强临港医院规划布局;多渠道争取资金适时启动十四五期间储备项目。推进健康共同体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医防融合发展“两部一馆一专区”的服务新模式建设;推动区人民医院二期扩建工程,提高科教水平,配合机场建设带来的效应需求,提升高端医疗需求服务能力;区中医院在中医肿瘤康复、中医骨科、中医肾病、中医妇科、中医康复及中医养生保健等五个领域形成特色优势,在璧山建立中医临床教学改革示范基地,中医药新技术与适宜技术应用示范基地,中医药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医健康产业技术转化基地;加强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建设,打造儿童期、青春期、生育期、更年期等保健特色优势学科。
59. 大力实施“强基”工程,全面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卫生院医养结合提升工程;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提升工程;推动有条件的镇街(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区域分中心建设项目,打造璧北医疗卫生中心;加快推进广普镇卫生院、健龙镇卫生院、河边镇卫生院、福禄镇卫生院、丁家街道卫生院、璧泉街道卫生院的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十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璧山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明确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发展改革委要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要将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要把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智慧医疗相关项目纳入政务信息化储备库并按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予以支持;区科技局要把医学科研重点项目纳入全区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区卫生健康委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规划落实,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完善配套保障政策
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生惠民等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完善各类公立和公益性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健全政府购买卫生健康服务的机制。调整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结构,重点支持基层卫生、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和卫生健康信息化等,切实加强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工作。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行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行风评议和患者就医体验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科学就医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深化“平安医院”建设,严厉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责任险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加强监测评估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重大项目审批、医疗卫生要素准入等方面严格管理,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建立“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的管理机制,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彰显规划刚性。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督导,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及效果开展阶段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如期实现。
名词解释
1. 婴儿死亡率:辖区某年婴儿死亡数/某年活产数×1000‰,是指出生不满1周岁的活产婴儿死亡的概率。活产是指妊娠满28周,胎儿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者,如孕周不清楚,可以出生体重(≥1000克)为参考标准。
2. 孕产妇死亡率:辖区某年孕产妇死亡人数/某年活产数×10万/10万,是指妇女在妊娠期至妊娠结束后42天内,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因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概率。活产是指妊娠满28周,胎儿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者,如孕周不清楚,可以出生体重(≥1000克)为参考标准。
3.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30—70岁(不包括70岁)人群因重大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死亡概率。
4.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指该区域内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在总人群中所占的比例。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
5. 两个允许: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6. “双岗”联系人制度: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一名镇领导干部和一名村委会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并确定1—2名计生协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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