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 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

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璧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872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璧山区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189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准确把握扶贫格局变化,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为统揽,围绕如期稳定脱贫、巩固脱贫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三大任务,全面聚焦深度贫困区域和特定贫困群众,全面改善贫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全面深化精准到人到户政策措施,全面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能力,务求脱真贫、真脱贫,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1.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020年,现行标准下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贫困户危房全面改造,贫困人口教育资助、医疗救助体系全面建立。

2.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巩固。稳定脱贫、动态监测、脱贫后扶、防止返贫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全区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返贫率控制在0.5%以内。

(三)基本原则

1.筑牢保障政策。针对导致贫困人口致贫返贫主要因素,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完善更有针对性的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性政策。

2.突出改革牵引。以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为着力点,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创新产业、就业扶贫方式,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3.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教育示范引领作用,注重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

重点任务

(一)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加快全区农村网状交通建设提升,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推动行政村通畅工程向撤并村、村民小组延伸,打通农村运输“最后一公里”。到2020年,实现30户(或100人)以上村民小组通达率达到100%,村民小组通畅率达到80%,有条件的户户通人行便道;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车率达到100%。巩固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村饮水保障水平,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所有贫困村和基础设施薄弱村实现宽带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

(二)特色产业扶贫行动。加快推进农业特色产业链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全覆盖带动,因地制宜选准贫困村和基础设施薄弱村产业项目,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林业产业等,在每个村培育提升1—2个特色优势产业,做到“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积极稳妥发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建立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增强贫困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优先保障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险种,创新产业精准扶贫保险,增强防御风险能力。改革产业补助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资产收益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全覆盖。按照2000/户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新增识别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全面推进扶贫小额信贷,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支持。

(三)就业创业扶贫行动。依托人力资源数据库,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精准推动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完善贫困地区大学生和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引导更多人员返乡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在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的地方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及贫困户就近就业。深入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深入实施“雨露计划”“一户一技能”培训计划,实现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鼓励职业院校面向贫困家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残疾人。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劳动力,精准实施就业创业扶持。

(四)健康医疗保障行动。深化健康扶贫工程,全面夯实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慈善帮扶“五重保障”,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慢性病患者进行签约服务管理,对重病患者进行重点救助。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对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区财政对救治予以补助。完善贫困人口大病商业补充保险。设立区级贫困人口扶贫医疗救助基金。全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改革。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已纳入低保兜底、符合条件的脱贫户(除因死亡、迁出等家庭人员变化或家庭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明显超标外),到2020年前继续享受低保政策。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特定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机制,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

(五)教育文化扶智行动。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快补齐困难群众“精神短板”。深化教育扶贫工程,完善防止因学致贫返贫长效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健全从学前教育到大学全覆盖资助体系,重点加强普通高中、高等教育阶段资助,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不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因经济困难而失学。提高贫困地区教育质量,加快学前教育及普惠发展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职业教育到村到人,帮扶贫困户“两后生”全面接受职业技能教育,实施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全科教师培养计划。深入实施文化扶贫工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级率达100%,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推动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对贫困地区文艺创作指导扶持,深化贫困地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六)集体经济壮大行动。通过资源有效利用、资产量化确权入股、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租赁业务、发展混合经营、地票受益分成、林权权益让渡等方式,培育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引入社会资本使用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协商回购农村闲置房屋发展休闲养老产业。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闲置学校等不动产,积极开展设施租赁等经营业务。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强化对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到2020年,基本消除无经营收益的“空壳村”。

(七)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开展“治污”“绿山”“净水”“美环境”行动,打造具有巴渝特色的美丽乡村。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形成“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城乡统筹垃圾处理模式。到2020年,实现镇街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全覆盖,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达到95%以上。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善住房安全保障评定标准。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到201811月底全面完成四类人员、无房户、农转城存量危房改造,开展全区农村危房等级鉴定,明确各类危房改造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推进全区危房改造。

(八)社会协作动员行动。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行动。整合共青团、妇联、教育、民政、扶贫等部门和单位帮扶力量,创新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留守”群体特殊关爱帮扶体系,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多方联动。深化特殊困难户社会帮扶行动。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完善社会扶贫激励政策,每年“扶贫日”期间广泛开展扶贫献爱心活动,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实施

(一)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完善“区负总责、镇街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责任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统筹、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完善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等到户到人政策。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阐释,把政策条目转化为具体项目,把政策措施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完善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健全精准管理体系。充分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搭建全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实现扶贫基本信息动态化、数字化、常态化精准管理,强化数据成果运用。健全完善贫困动态监测机制,对致贫趋势进行预警和提前干预。完善精准识别程序和标准,适时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研究解决就地“农转非”贫困识别和帮扶问题。

(四)健全干部人才体系。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到2020年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有序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到贫困村开展帮扶。深化回引本土人才工作,培养一批有能力、有热情、有志于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五)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建立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对完不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镇街实行“一票否决”。

(六)健全监督落实体系。完善集中督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随机暗访、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督查监督体系。完善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检察、扶贫等机关和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精准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表


  

附件


重庆市璧山区精准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一、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1

加快全区农村网状交通建设提升,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推动行政村通畅工程向撤并村、村民小组延伸,打通农村运输“最后一公里”。到2020年,实现30户(或100人)以上村民小组通达率达到100%,村民小组通畅率达到80%,有条件的户户通人行便道。

区交委

各镇街

2

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车率达到100%

区交委

区公安局

区安监局        各镇街

3

巩固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村饮水保障水平,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0%以上。

区水务局

各镇街

4

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所有贫困村和基础设施薄弱村实现宽带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

区经济信息委

各镇街

5

加快推进农业特色产业链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全覆盖带动,因地制宜选准贫困村和基础设施薄弱村产业项目,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林业产业等,在每个村培育提升12个特色优势产业,做到“一村一品”“一户一业”。

区农委    

区林业局        各镇街

二、特色产业扶贫行动

6

积极稳妥发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建立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增强贫困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

区农委

区财政局

区国土房管局

区林业局

区供销社  

各镇街

7

优先保障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险种,创新产业精准扶贫保险,增强防御风险能力。

区农委

各镇街

8

改革产业补助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资产收益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区农委

各镇街

9

按照2000/户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新增识别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全面推进扶贫小额信贷,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支持。

区农委

各镇街

三、就业创业扶贫行动

10

依托人力资源数据库,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精准推动人力资源供需对接。

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

11

完善贫困地区大学生和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引导更多人员返乡就业创业。

区人力社保局

区工商局

区财政局        各镇街

12

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在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的地方,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及贫困户就近就业。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

区工商联

各镇街

13

深入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深入实施“雨露计划”“一户一技能”培训计划,实现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

区农委              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

14

鼓励职业院校面向贫困家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

15

大力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残疾人。

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

16

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劳动力,精准实施就业创业扶持。

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

四、健康医疗保障行动

17

深化健康扶贫工程,全面夯实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慈善帮扶五重保障,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区卫生计生委

区农委

18

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区农委

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

19

对贫困人口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慢性病患者进行签约服务管理,建立扶贫医疗救助部门协调机制,监督医疗行为,管控医疗费用,定期核算贫困户报销比例,指导各定点医院做好“一站式”结算工作,每月定期开展“一站式”结算,手工录入平台外结算报销费用,确保建卡贫困户单次住院总合规费用自付比例低于10%或单次慢性病、重特疾病门诊总合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低于20%

区卫生计生委


20

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对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区财政对救治予以补助。

区卫生计生委

区财政局

21

完善贫困人口大病商业补充保险。

区农委


22

设立区级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基金。

区农委

区民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

23

全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改革。

区卫生计生委


24

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区卫生计生委


25

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已纳入低保兜底、符合条件的脱贫户(除因死亡、迁出等家庭人员变化或家庭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明显超标外),2020年前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建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普通救助和临时救助,救助数据每月底反馈给区卫生计生委手工录入“一站式”救助平台。

区农委

区民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

26

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特定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机制,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

区人力社保局

区农委

区民政局

五、教育文化扶智行动

27

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快补齐困难群众“精神短板”。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28

深化教育扶贫工程,完善防止因学致贫返贫长效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区教委


29

健全从学前教育到大学全覆盖资助体系,重点加强普通高中、高等教育阶段资助,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不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区教委


30

提高贫困地区教育质量,加快学前教育及普惠发展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区教委


31

推动职业教育到村到人,帮扶贫困户“两后生”全面接受职业技能教育。

区教委


32

实施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全科教师培养计划。

区教委


33

深入实施文化扶贫工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级率达100%,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区文化委


34

推动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对贫困地区文艺创作指导扶持。

区文化委


35

深化贫困地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


六、集体经济壮大行动

36

培育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到2020年,基本消除无经营收益的“空壳村”。

区农委


37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引入社会资本使用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协商回购农村闲置房屋发展休闲养老产业。

区农委

区旅游发展中心

区国土房管局

38

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闲置学校等不动产,积极开展设施租赁等经营业务。

区农委

区国土房管局

39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强化对贫困户的利益联结。

区农委


七、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40

2020年,实现镇街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全覆盖,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达到95%以上。

区环保局

区城乡建委

41

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

区城市管理局


42

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区卫生计生委

区城乡建委

43

完善住房安全保障评定标准。

区国土房管局

各镇街

44

推进各镇街道危旧房改造等级鉴定,编制全区危旧房改造计划,明确各类危房对象改造时限,分批实施改造,保证201811月底前全部完成四类人员、无房户、农转城危房改造;加强住建部门危改系统数据管理,及时更新数据。

区城乡建委    

区财政局

区农委

各镇街

八、社会协作动员行动

45

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行动。

区工商联


46

整合共青团、妇联、教育、民政、扶贫等部门和单位帮扶力量,创新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留守”群体特殊关爱帮扶体系,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多方联动。

区民政局

区教委

区农委

团区委

区妇联

47

深化特殊困难户社会帮扶行动。

区农委

区人大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

区工商联

48

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

区民政局

区农委

49

完善社会扶贫激励政策,每年“扶贫日”期间广泛开展扶贫献爱心活动,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区委宣传部

区农委


九、组织实施

50

完善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等到户到人政策。

区教委

区城乡建委

区农委

区民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卫生计生委


51

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阐释,把政策条目转化为具体项目,把政策措施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区委宣传部


52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完善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区委宣传部


53

健全完善贫困动态监测机制,对致贫趋势进行预警和提前干预;完善精准识别程序和标准,适时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

区农委


54

研究解决就地“农转非”贫困识别和帮扶问题。

区农委


55

充分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搭建全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实现扶贫基本信息动态化、数字化、常态化精准管理,强化数据成果运用。

区农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

56

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57

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到2020年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有序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到贫困村开展帮扶。

区委组织部


九、组织实施

58

深化回引本土人才工作,培养一批有能力、有热情、有志于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区委组织部


59

建立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对完不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镇街实行“一票否决”。

区委组织部

区农委

60

完善集中督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随机暗访、社会监督 “五位一体”的督查监督体系。

区纪委监委

区委督查室          

区农委


61

完善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检察、扶贫等机关和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区纪委监委

区农委

区审计局


62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区纪委监委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