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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


璧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扶贫工作成效考核问题整改,确保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经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安排,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于6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纸质件报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20日前,将任务完成情况纸质件报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罗孝义,联系电话:41413759,地址:新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414室。

璧山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安排

序号

任务安排

责任单位

1

每月召开1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完善约谈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分级约谈,镇街、部门分管扶贫的负责人由副区长程虎约谈,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部门主要领导由区长秦文敏约谈,各镇街书记由区委书记吴道藩约谈。

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

成立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区农委等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查。重点围绕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兜底保障、档案管理、对象识别、结对帮扶、基础设施薄弱村推进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编制专项督查工作计划,督查范围必须涵盖所有镇街和相关责任部门,按照督查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四大家主要领导和区纪委监委。

区委督查室

3

根据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小组的督查反馈情况,对通过专项督查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的对象,视情节轻重予以问责。

区纪委监委

4

根据特殊困难户的实际需求,组织人大代表对接特殊困难户20户,开展社会帮扶任务。区人大办协助人大代表因户制定帮扶措施(报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督促人大代表落实对接帮扶,建立帮扶成效激励机制,加强帮扶典型宣传报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5

根据特殊困难户的实际需求,组织政协委员对接特殊困难户11户,开展社会帮扶任务。区政协办协助政协委员因户制定帮扶措施(报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督促政协委员落实对接帮扶,建立帮扶成效激励机制,加强帮扶典型宣传报道。

区政协办公室

6

严格执行驻村工作队人员选派标准,对原有驻村工作队中不符合要求的队员进行调整,健全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下村签到、工作纪实、在岗抽查等制度,确保驻村工作队员每个月有2/3以上的时间工作在村;实行承诺践诺制度,驻村工作队队员要根据所驻村脱贫工作目标和规划,提出年度承诺事项和阶段性计划,连同其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在所驻村公开公示,每季度进行工作对账。完善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把驻村工作队队员工作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完成7个村公共服务中心改造。

区委组织部

7

加强宣传整合力度,编制年度扶贫宣传计划,宣传计划必须覆盖所有镇街,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关于扶贫领域的宣传主题活动。

区委宣传部

8

推进各镇街申报危旧房改造对象的危房等级鉴定,编制全区危旧房改造计划,明确各类危房对象危房改造时限,分批实施危房改造,推进全区危房改造有序开展,保证2018年11月底优先完成全区四类人员和无房户的危房改造,及时跟进非四类人员危房改造。加强住建部门危改系统数据管理,及时更新危改数据。加强与市城乡建委年终扶贫考核数据提取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扶贫考核提取数据无瑕疵。

区城乡建委

9

开展全区贫困户子女就读情况统计,建立贫困户子女精准档案,明确各阶段贫困户子女的就读情况(学校、年级、应享受资助、已享受资助情况等),健全学前教育到大学全覆盖资助体系,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加强贫困户中有就读子女家庭的宣传力度,确保其能在各级督查、暗访中准确、正面答复相关问题。

区教委

10

在贫困户中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识别,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兜底。贫困户全部纳入普通救助和临时救助,救助数据每月底反馈给区卫生计生委,由区卫生计生委录入“一站式”救助平台。

区民政局

11

作为璧山区扶贫医疗救助业务经办机构,建立扶贫医疗救助部门协调机制,监督医疗行为、管控医疗费用,定期核算贫困户报销比例,查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各定点医院做好“一站式”结算工作,每月定期开展“一站式”平台结算,手工录入平台外结算的报销费用。确保贫困户单次住院总合规医疗费用低于10%或单次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总合规医疗费用低于20%。加强与市卫生计生委年终扶贫考核数据提取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扶贫考核提取数据无瑕疵。

区卫生计生委

12

每季度排查一次贫困户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情况,梳理所有贫困户的参保渠道,确保贫困户全部参保,贫困户参保情况,每季度末纸质件报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费用审核、医保结算平台管理,配合做好“一站式”结算工作。

区社保局

13

开展贫困户就业意愿统计,掌握贫困户就业需求,根据贫困户就业需求组织开展贫困户就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00人次,组织用工企业开展贫困户用工招聘会不少1次;推进扶贫公益岗位设置,利用公益岗位安置贫困户不少于50人。

区人力社保局

14

组建精准脱贫攻坚档案检查小组,负责协助指导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各镇街、村、户收集、整理、归档精准脱贫攻坚档案,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区精准扶贫档案指导。

区档案局

15

新建小康路(组组通畅工程)预计70公里,大小桥梁2座。

区交委

16

整治提灌站5座,整治山坪塘6口,新建蓄水池4口。

区水务局

17

完成丁家街道石垭村电力改造。

国网重庆璧山供电公司

18

完成10个村有线电视光纤到户(FTTH)建设和改造。

重庆广电璧山分公司

19

完成福禄镇和平村13处安置点290户天然气安装。

璧山天燃气公司

20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最新的工作要求和考核信息并反馈给相关部门。制定全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将脱贫攻坚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制定完善全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完善精准识别程序和标准,适时开展建档立卡   “回头看”,指导各镇街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加强全区扶贫扶贫开发信息业务系统管理。对新增识别贫困户,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到户产业扶持资金。按照市级要求设立璧山区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基金,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协助做好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工作、危房改造工作、教育资助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干部业务培训、贫困户致富带头人培训、贫困户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中国扶贫爱心网”推广工作。全面推进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为贫困户购买“精准脱贫保”。加强与两办协作,每月收集一次全区扶贫相关的会议记录、纪要,做好区级精准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培育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强化对贫困户的利益联结。继续办好《璧山扶贫》专报。每月向相关单位推送最新的贫困户人员信息,协助做好扶贫宣传工作、专项督查工作、社会扶贫工作。完成12个村新建人行便道70.1公里,2个村安装路灯135盏。

区农委

21

根据特殊困难户的实际需求,组织企业业主对接特殊困难户11户,开展社会帮扶任务。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协助企业业主因户制定帮扶措施(报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督促企业业主落实对接帮扶,建立帮扶成效激励机制,加强帮扶典型宣传报道。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

22

根据特殊困难户的实际需求,组织企业业主对接特殊困难户8户,开展社会帮扶任务。区工商联协助企业业主因户制定帮扶措施(报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督促企业业主落实对接帮扶,建立帮扶成效激励机制,加强帮扶典型宣传报道。

区工商联

23

开办璧山扶贫时刻专栏,对全市及我区扶贫工作相关的重大事件、重大政策方针进行报道,每周报道不低于1次。

广播电视台

24

开办璧山扶贫故事系列专栏,收集撰写我区扶贫典型案例或故事,每周报道不低于1篇。

璧山报社

25

加大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8000万元,以后每年按不低于5%递增,确保“三保障”资金配套到位。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下达区县后2个月内,及时足额划拨到区农委。

区财政局

26

设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1-2名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严格的考评办法,每月向联系镇街的区级领导汇报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制定镇街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加强扶贫开发信息业务系统管理,每月开展一次贫困户人员信息清理和突发性致贫人员摸排,及时在系统里面更新人员变更信息。对突发性贫困对象,按照“八步两公示一公告一比对”识别流程进行识别,等系统开放后录入。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实施及报账。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完成C、D级危房改造,及时拆除危旧房,实施宅基地复垦。做好新增贫困户到户产业扶持、“中国扶贫爱心网”推广、扶贫业务培训和各项报表资料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加强工作痕迹管理,完善镇街、村、户精准脱贫攻坚档案收集整理,及时更新扶贫手册,帮扶方案及成效表真实完整贴在农户家中显眼处,镇、村、贫困户分别保存一份分户档案资料。镇街、村分别设立扶贫宣传专栏,扶贫政策、制度、公示公告、影像等资料上宣传栏。每村每月集中开展1次扶贫政策宣讲。镇街结对帮扶联系人要协助帮扶人制定帮扶方案,完成帮扶任务,加大对结对帮扶联系人的考核力度。协助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扶贫培训工作。

各镇街

27

由帮扶人、贫困户及镇街联络员共同制定因户帮扶措施,贫困户签字认可,制定的帮扶措施由镇街汇总后纸质件报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帮扶人每月开展结对帮扶不少于1次,将帮扶情况填写在帮扶成效表、扶贫手册上,贫困户签字确认。镇街每季度汇总一次帮扶单位的帮扶情况,于季度末报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区有结对帮扶任务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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