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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璧山府办发〔2019〕24号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从2019年5月5日起,不再划分冬季作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统一执行上午9时上班,12时下班;14时上班,17时30分下班。区行政服务中心仍执行原定作息时间。

二、全区各镇街、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做好劳动节假期调整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运力,加强旅游服务,丰富产品供给,强化综合调控,确保平稳运行。

三、劳动节期间,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于4月28日17:30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区委办公室(内网邮箱:区委办公室—值班室—万力)、区政府办公室(内网邮箱:区政府办公室—值班室—王爱霞)。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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