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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区公安局在办理“12.16”等三起专案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奖励的决定

璧山府发〔2019〕13号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公安局坚持维护政治安全不放松、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不放松、打击违法犯罪不放松的原则,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大局拼搏奉献,成功侦办“12·16”专案、“5·3”专案、“3·22”专案三起重大案件,切实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给予区公安局“12·16”专案组等3个专案组记集体三等功,孔强等7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廖飞等12名同志记个人嘉奖。

希望受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奖励的突出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奖励集体和个人名单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奖励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集体三等功

“12·16”专案组

“5·3”专案组

“3·22”专案组

二、个人三等功

孔  强  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温余光  区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钟少丽  区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

张  春  区看守所教导员

江  浩  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徐  浩  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曾云建  区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

三、个人嘉奖

廖  飞  区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

许登极  区公安局璧泉派出所副所长

徐  野  区公安局璧城派出所副所长

涂  浩  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侵财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谢联杰  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民警

郭洪成  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民警

伍从华  区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

吕  超  区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

陆佳曦  区公安局璧城派出所民警

杨小锐  区公安局璧城派出所民警

龙贻鹏  区公安局璧泉派出所民警

何锡强  区公安局三合派出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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