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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璧山府办发〔2019〕7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2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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