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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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