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5717 [ 发文字号 ] 璧山府办发〔2020〕18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3-23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健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将原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激励创业创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善社会服务4个专题组和综合、法治、督查3个保障组,负责推进相关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秦文敏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献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敖  斌  区政府副区长

万永生  区政府副区长

王复莲  区政府副区长

罗志军  璧山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董奕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专题组副组长和保障组组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献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董奕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统筹研究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张献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融媒体中心

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5-20-50”“办理提前施工手续”改革,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服务方面,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充分发挥“一网两端”作用,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通政务数据壁垒,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形成“政务信息发布、政务服务办理、数据信息集成、便民利企应用”多端融合的璧山政务公众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二)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    长:罗志军  璧山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常务负责人

成员单位: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科技评价等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健全科研活动监督评估机制,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能源资源保障服务、公共事业服务、融资服务和对外交流推介服务,加快高端科研人才集聚,推动企业全面向高科技产业转型,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加强产权保护,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王复莲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四)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    长:敖  斌  区政府副区长

万永生  区政府副区长

王复莲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会保障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城市政务网”“城市生活网”“城市治理网”“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提升水电气、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服务质量和效率。

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协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专题组组长同意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邓沛伟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区司法局局长谢玉红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

(三)督查组

组长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委研究室主任饶静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区级部门和镇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国务院、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发挥好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由排名第一的副组长单位牵头)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激发、调动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要及早推进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主动帮助镇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镇街先行先试。

(三)各单位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