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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璧山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璧山府办函〔20225


区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建立重庆市璧山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璧山市监〔202249号)收悉。经区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区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璧山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璧山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璧山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璧山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经区政府同意,建立璧山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加强对全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反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督促检查全区反不正当竞争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中心、区法院17个部门组成,区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价反科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区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全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璧山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小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黎 伟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连宏宇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孝荣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韩 艳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安茂 区教委副主任

蒋学远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吕 华 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邓绍红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 斌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永星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巫廷建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万 华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程 健 区商务委副主任

王光常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张 黎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 梅 区国资中心副主任

张元海 区法院审管办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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