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地价体系建设,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发挥政府对土地资源的指导调控作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通知》(渝规资办〔2022〕5号)要求,经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土地税费、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主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并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
二、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基准地价使用说明一并公布执行,《关于公布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2.重庆市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
3.重庆市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册
4.璧山区土地级别图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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