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璧山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璧山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璧山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美丽重庆建设大会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实现全面清零目标,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2023〕102)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现状
(一)排查治理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璧山区全面落实国家和市级相关要求,采用现场勘查、资料收集、调查走访等方式,结合“智慧河长”系统对全区15个镇街151个涉农行政村(社区)的河流、坑塘、沟渠、湖泊、水库5类水域进行了多轮全面排查,累计排查农村水体4000余个。经过感官判断、公众评议和水质监测最终识别出农村黑臭水体29条,水体面积约52000平方米,并形成“一水一档”。
二是有序开展整治。自筹资金50余万元,对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大兴镇独耳村灰房堰塘、新塘、卢家堰塘等3个农村黑臭水体开展综合治理。整治水体面积约3000平方米,清淤量约1000立方米,打捞清除腐烂杂草约30吨,整治后3个水体感官明显改善,水体透明度较整治前大幅提高,周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二)问题清单
排查溯源发现,全区共有22条黑臭水体存在底泥淤积问题,12条黑臭水体存在农村生活污染问题,10条黑臭水体存在植物腐烂造成污染问题,2条黑臭水体主要污染源是种植业面源污染,具体污染问题清单见附件2。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美丽重庆建设大会要求,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建统领,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按照“以创促干、以奖促治、动态清零”工作思路,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行动,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全面推进美丽璧山建设,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集中资源、加快突破,推进全区全面清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创建引领,整体提升。以全区创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为目标,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重塑农村生态环境。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分析农村黑臭水体特征与污染成因,聚焦生产生活、外源内源等污染治理,实施分类治理。
——经济适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黑臭水体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污染程度和居民需求等,合理选择经济适用、维护便捷、高质高效的工艺技术和治理模式。
——群众认可,惠民有感。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增强农村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三)范围对象
璧山区15个镇街城市建成区(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行政村(社区)范围内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水体和经识别确认为黑臭的水体。经识别,全区农村黑臭水体共计29条,水体面积约52000平方米,涉及坑塘、沟渠、河流3种类型,覆盖全区15个镇街、23个行政村社。具体清单如下:
璧山区黑臭水体清单
序号 |
镇街 |
行政村社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水域面积 (㎡) |
1 |
丁家街道 |
天灯村 |
三湾堰塘 |
坑塘 |
18100 |
2 |
大路街道 |
新房村 |
积水塘 |
坑塘 |
8500 |
3 |
青杠街道 |
青山社区 |
龙家小河沟支流 |
河流 |
1600 |
4 |
青杠街道 |
青山社区 |
龙家小河沟青山社区段 |
河流 |
900 |
5 |
青杠街道 |
清明社区 |
龙家小河沟清明社区段 |
河流 |
1500 |
6 |
青杠街道 |
中兴村 |
金桂花园旁坑塘 |
坑塘 |
260 |
7 |
八塘镇 |
三元村 |
三岔河老河道 |
沟渠 |
500 |
8 |
八塘镇 |
三元村 |
三元村六组山坪塘 |
坑塘 |
600 |
9 |
璧城街道 |
龙井湾村 |
殷家塘 |
坑塘 |
190 |
10 |
河边镇 |
同心村 |
黑湾山坪塘 |
坑塘 |
150 |
11 |
河边镇 |
复兴村 |
吴家山坪塘 |
坑塘 |
1400 |
12 |
七塘镇 |
喜观村 |
1号塘 |
坑塘 |
190 |
13 |
七塘镇 |
喜观村 |
2号塘 |
坑塘 |
80 |
14 |
七塘镇 |
喜观村 |
3号塘 |
坑塘 |
40 |
15 |
正兴镇 |
金堂村 |
新房子堰塘 |
坑塘 |
220 |
16 |
正兴镇 |
卫寺村 |
龙家河卫寺村段 |
河流 |
2500 |
17 |
大兴镇 |
石鼻村 |
王家塘 |
坑塘 |
680 |
18 |
广普镇 |
马鞍村 |
马鞍村蓄水塘 |
坑塘 |
400 |
19 |
大兴镇 |
独耳村 |
灰房堰塘 |
坑塘 |
200 |
20 |
大兴镇 |
独耳村 |
新塘 |
坑塘 |
1800 |
21 |
大兴镇 |
独耳村 |
卢家堰塘 |
坑塘 |
900 |
22 |
三合镇 |
新场村 |
村东山坪塘 |
坑塘 |
6000 |
23 |
璧泉街道 |
双狮社区 |
狮子小河沟内 |
沟渠 |
500 |
24 |
福禄镇 |
胜利村4队 |
水缸坡山坪塘 |
坑塘 |
810 |
25 |
健龙镇 |
玉林村6组 |
龙井湾山坪塘 |
坑塘 |
1450 |
26 |
健龙镇 |
寨子村 |
妍雪姿公司旁山坪塘 |
坑塘 |
1100 |
27 |
来凤街道 |
四平村2组 |
盛峰园林对面水体 |
坑塘 |
190 |
28 |
来凤街道 |
孙河村 |
再生水厂旁沟渠 |
沟渠 |
300 |
29 |
丁家街道 |
铜锣社区 |
广场旁沟渠 |
沟渠 |
1000 |
(四)工作目标
2024年7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验收;2024年11月底前,成功创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实现“全面清零、全域创建、长制久清”总体目标。
三、清零创建
按照“摸清底数、消黑除臭、水质达标、群众满意、机制建立”标准,组织开展本区生活、生产等污染治理情况现状分析,及农村黑臭水体周边相关污染情况分析,系统实施清淤疏浚、乡镇污水治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达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小微企业排污监管、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九大行动”。
(一)排查识别
1. 排查范围。全区城市建成区以外涉及农村区域的河流、坑塘、沟渠、湖泊、水库5类水域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水体,以及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区域农村黑臭水体。
2. 排查方式。鼓励村民监督并提供排查线索,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手机APP等方式,通过资料和线索收集、现场勘验等多种方式,确定识别对象;判定是否属于农村黑臭水体,并核实地理位置(有关水体坐标等)、水体面积等信息。
3. 排查标准。依据水体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如发黑、发白等)的感官特征进行判断。对于感官判断有争议的农村水体,征求村委会意见,并对水体周边居住村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问卷调查,原则上每个水体的有效调查问卷数量不少于20份。村委会认为“黑”或“臭”,或者问卷调查认为有“黑”或“臭”问题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60%以上,则应判定该水体为“黑臭水体”。当感官判断、公众评议有困难的,通过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指标(包括溶解氧、氨氮、透明度3项)判定是否为黑臭水体。
4. 建立清单。查明水体名称、类型、面积、位置等基本信息,分析主要污染成因,建立本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清单经区生态环境局审核后通过璧山区政府网站或者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的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送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5. 动态管理。经识别确认为农村黑臭水体,公示后纳入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进行管理。黑臭水体清单实施动态更新,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
(二)溯源建档
1. 建立“一水一档”。针对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进一步开展水文水质、污染源等调查,分析水体黑臭成因,并建立档案,形成“一水一档”,为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编制以及精准科学治理提供依据。
2. 水文水质调查。主要包括水体边界范围、水面大小、水位和水深,岸线长度、宽度、结构(人工硬化、自然岸线),与周边水系连通情况,水体功能、水体周边土地利用、村庄规划及防洪排涝工程等,沟渠、河流型水体可开展流速及流量调查,调查黑臭水体发生时段和持续时间。根据治理工作需要,可监测水质现状,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等主要水质指标。
3. 污染源调查。调查黑臭水体有无外源污染物排入,如农村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养殖污水、农田排水、垃圾及其他污染源(如非正规或简易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等);有无内源污染,如是否存在水体翻泥、冒泡,底泥颜色或气味异常等现象。
4. 问题识别。以黑臭水体水文水质调查和污染源调查结果为基础,识别黑臭水体主要污染来源,分析是否存在生态流量小、水体流动性差、水体自净能力不足、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垃圾清理不及时、粪污处理消纳能力不足、工业污染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潜在底泥污染物释放风险等问题,为治理技术的选择和工程量测算提供依据。
(三)编制印发方案
1. 开展方案编制。2024年1月15日前,在排查溯源基础上,结合璧山区自然地理、经济发展、保障水平、村民生产生活等情况,编制完成《璧山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上报区级专班。
2. 征求市级专班意见。2024年1月15日前,上报方案初稿征求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意见。
3. 印发实施。2024年2月10日前,报请区政府印发实施,并报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四)实施创建(2024年2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坚持以污染源头管控为根本,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选择治理措施,明确整治目标。因地制宜开展系统治理。
1. 实施清淤疏浚行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确定治理对象。根据底泥颜色,结合外源调查结果和水体周边排污历史等,分析底泥污染成因。对垃圾坑、废弃粪污塘、废弃鱼塘等淤积严重或存在翻泥、冒泡现象的黑臭水体,和已采取控源截污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体,实施内源治理。根据实地调查,需对丁家街道铜锣社区广场旁沟渠、丁家街道天灯村三湾堰塘、大路街道新房村积水塘、八塘镇三元村三岔河老河道、正兴镇卫寺村龙家河卫寺村段、广普镇马鞍村蓄水塘等黑臭水体实施清淤,清淤面积约30000平方米。
(2)确定清淤方式。通过调查,明确清淤范围和深度,鼓励以机械清淤方式为主、人工清淤为辅的方式开展清淤,对清淤机械无法进场或清淤量较小的黑臭水体采取人工清淤。对丁家街道天灯村三湾堰塘、来凤再生水厂出口河沟、璧泉狮子桥下河沟、八塘镇三元村三岔河老河道等面积较大的水体实施机械清淤,对青杠街道清明社区龙家小河沟清明社区段、七塘镇喜观村2号塘等沟渠狭窄、坑塘面积较小的水体进行人工清淤。
(3)底泥分类处置。清淤底泥应妥善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严禁底泥随意堆放倾倒,防范二次污染风险。对未受工业污染或未接纳畜禽、水产养殖污水的清淤底泥鼓励进行资源化利用。禁止向农用地排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严禁存在工业污染的清淤底泥还田利用。对存在工业企业污染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的清淤底泥,应进行分类清运处置。对淤积不严重或因客观原因难以实施底泥清淤的水体,在控制外源污染的基础上,兼顾生态安全,可对底泥采用原位修复技术(如微生物菌剂,不鼓励使用化学试剂)。
(4)强化系统治理和后期管护。对无来水补充、自净能力弱的坑塘、沟渠,采取清淤、建设人工湿地、安装曝气增氧设施等措施,通过水体净化、水生修复、水系恢复等“人工+自然”的方式消除黑臭,逐步恢复水体健康生态系统。对已实施治理的水体加强运行维护,定期清理河床淤泥、杂草、杂物、垃圾等物质,收割水生植物,恢复水体的流动性和通透性。
2. 实施乡镇污水治理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1)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管网。持续开展管网现状调查,全面摸清管网底数。不断完善配套污水管网,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管网混接错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作,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污水管网运行维护,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染物输送效率和处理能力。实施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三期工程,补齐乡镇管网缺口,对丁家街道铜锣社区广场旁沟渠的原有管网进行拆除并重新完善,通过清淤恢复河渠功能;对八塘镇三元村三岔河老河道周边生活污水进行纳管收集。2024年,璧山区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7%,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90%。
(2)全面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推进正兴污水处理厂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全区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准Ⅳ类排放标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建立健全设施出水水质抽测机制、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2024年,黑臭水体所在镇街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抽测机制(每季度不少于1次),抽测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实施集中区域治理全覆盖。以农村常住人口100户以上的聚居点为重点,持续推进聚居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2024年,完成三合镇二郎村、大路街道新房村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2025年达到75%以上,2026年达到100%。
(2)加强散户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宣传,提高村民保护生态环境意识,鼓励散户生活污水进入自家生化池沤肥后就近还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有效管控散户农村生活污水。以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目标,将散户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循环利用有机结合。在稳定分散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资源化利用常态机制。
(3)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水平。推进全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交由重庆晨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运营。建立健全村级设施出水水质抽测机制、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对全区处理能力20m3/d及以上规模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定期监测,每年监测次数不少于2次,以村为单位开展散户生活污水处置监管核查。2024年,黑臭水体周边的村级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到相关要求。
4. 实施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1)加快推进畜禽环境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管理规定,坚持分区分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畜禽养殖业“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建立生态养殖和种养结合生产模式。推进畜禽养殖粪便污水收集、贮存、处理与利用等环节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
(2)抓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密闭式发酵技术。积极推行畜禽清洁养殖,因地制宜推广“农牧结合型”“林牧结合型”等生态养殖模式。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85%。
(3)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农村黑臭水体周边畜禽养殖场户全部实施“一场一策”环境管理,建设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管理制度。
5. 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达标行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1)持续开展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严格执行水产养殖“三区”管理规定。禁止采用施粪肥、化肥以及鱼禽混养等方式进行养殖,全面取消肥水养鱼,巩固养鱼池达标整治成果。2024年规模化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达到50%,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70%。
(2)推广绿色养殖。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生态修复技术,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水产养殖业,减少和避免因养殖规模、密度过大造成局部水质恶化现象。
6. 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1)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配方肥、增施有机肥,恢复发展冬闲田绿肥,推广果茶园绿肥,进一步优化结构施肥。持续开展农药减量控害,积极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推进“三河”流域化肥、农药“双减”(化肥、农药使用量都要实行减量)、“双控”(化肥、农药的使用既实行总量控制,又实行强度控制)行动,确保全区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下降。2024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43%以上。
(2)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科学修订回收标准和政策补助,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归集主体收储仓库标准化建设,建立“村、镇街回收转运—区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模式,构建销售、回收、利用、推广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实行台账管理和月报制度、季通报制度。大力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宣传,提升农民群众捡拾交售积极性,每季度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确保应收尽收,有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2024年完成农膜回收297吨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2%,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95%以上。
(3)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健全秸秆收储运用体系,推动秸秆就地就近高值化综合利用。建立农作物秸秆回收、运输、加工利用补贴制度。因地制宜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引导培育秸秆资源化产业化龙头企业。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91%以上。
7. 实施小微企业排污监管行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禁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监督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纳入排污登记,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做好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指导监督餐饮经营者、规模农家乐建设配套隔油设施,防止因污水管网堵塞、破损等形成黑臭水体。2024年,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完成率达到100%。
8.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1)加强垃圾收运处理。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强水面及沿岸生活垃圾清理。农村黑臭水体岸边堆存生活垃圾应清理到位。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防止反弹(如对水体周边采取适当绿化措施等)。水体沉底垃圾、生物残体和漂浮物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机械设备或人工方式进行清理。对水生植物、岸带植物和落叶等季节性污染物,应在干枯腐烂前及时清理。黑臭水体周边生活垃圾由镇街统一收运、城市管理局负责集中处理,规范回收生活垃圾,无乱倒乱堆垃圾现象。
(2)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国家、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措施,按照“户分、村归、镇街集、区运输、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收运模式,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示范村建设;不断补齐和完善示范村硬件设施,抓好农村一线分类指导员的组建,加强对农村垃圾分类的监督考核,促进分类参与率和投放正确率的提高。鼓励各镇街积极创建农村垃圾分类先锋村。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2027年实现全覆盖。
9. 实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制定全区幸福河湖建设“百千行动”方案,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常态化推进河道“清四乱”,指导镇街规范开展河流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河流巡查、水质监测,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总结推广一批河湖系统治理、生态价值挖掘、群众幸福感提升等方面经验做法。
(五)创建评估(2024年7月1日—7月31日)
区级专班对创建情况开展自查评估,自评估发现的问题由相关镇街制定整改方案,经区级专班确认后实施,整改完成后应及时补充相关材料。自评估报告经区级专班同意后,报送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评估内容如下:
现场无明显黑臭。整治后水体无令人不适的气味或异常颜色,水体沿岸无明显的乱堆乱放垃圾等现象,无污水等直排水体,水面无大量漂浮物和垃圾等。对控源截污后出现水体消亡情况的,应防止垃圾大量堆放。感官判断有难度、确有必要的,开展水质监测,包括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三项指标。
完成水体治理措施。采取工程措施治理的黑臭水体,提供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治理前后对比照片或影像资料等;采取管护措施的水体,提供前后对比照片或影像资料等其他证明材料。对经整治自然消亡的农村黑臭水体,应提供相关说明以及水体自然消亡前后对比照片或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
建有长效管护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农村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如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建立水体巡查和保洁制度、督察考核机制、水质监测评估机制等。
4.指标评估。对标对表《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评估指标(试行)》指标值,得分达到100分及以上。
5. 群众满意。对水体周边居住的群众发放不少于20份有效调查问卷,60%以上对治理成效认可。
6. 公示无异议。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举报,或者收到投诉举报但经核实后认为水体符合前5条标准。
7. 评估结果。达到以上6方面要求,自评估结果为“完成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任务”。
(六)申请验收(2024年8月1日—8月31日)
区级专班组织对璧山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进行自评,自评估结果达到创建要求后,由区级专班向市级专班申请验收,并提交以下资料:
1.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验收文件(含自评情况说明);
2.璧山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工作成效及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等;
3.评估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及必要的佐证资料;
4.其他评估验收需要的内容。
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区级专班应在整改时限内及时补充材料并予以说明。整改完成后,向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七)经验总结(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30日)
组织调研学习全国全市其他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典型案例、先进技术,结合璧山实际,厘清治理思路、打造特色亮点。及时梳理提炼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施治理,形成1—2个典型案例上报市级推广。
(八)长效巩固(2024年9月以后)
加强农村水体的运维,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将农村黑臭水体纳入璧山区“智慧河长”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加强运维。常态化开展河流巡查、水质监测,严格控制底泥处置方式和漂浮物处理方式,对于周边居民反映和巡查发现有黑臭迹象的水体,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调查溯源工作,分析成因和水质变化趋势,对水质有恶化风险的水体应及时制定治理措施,报经区级专班同意后开展相关工作,防止水质进一步恶化。
智慧监管。将黑臭水体管理纳入璧山区“智慧河长”系统,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充分发挥大数据、物联网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作用,为管理人员提供任务执行监管和完成情况统计分析,实时定位、查看巡查人员的巡查轨迹和上报问题,派发整改任务并全程跟踪督办直至销号。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工作,定期研究调度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工作专班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水利的两位副区长任副组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和区水利局各抽调1名人员到专班办公室集中办公。把党建统领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队伍参与创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文明乡风,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文明村镇创建相结合,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强化责任分工
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部门、各镇街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制定落实本方案的工作计划,按照“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的六定要求,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科学确定路线图、时间表,层层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1.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表彰奖励工作。
2.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加强项目策划和储备,积极争取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
3.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治理资金,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指导督促区有关部门和镇街加强资金规范及有效使用管理。
4.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用地保障等工作。
5.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开展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负责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
6.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指导镇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改造,建立健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抽测机制、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等工作。
7.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实施“一场一策”环境管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督促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尾水达标治理工作及其它养殖户尾水排放期间的现场监管;指导全区种植业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
8.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垃圾集中处理;指导各镇街行政村创建农村垃圾分类先锋村。
9.区水利局。负责指导镇街规范开展河流清淤疏浚,把河长制、幸福河湖建设延伸至农村黑臭水体范围,常态化开展河流巡查。
10.区供销社。负责指导全区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1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收运;建立农村黑臭水体保洁制度;负责建立健全黑臭水体长效运维管护机制,确保不“返黑返臭”。
(三)保障措施
1. 做好政策解读传达。区级专班应充分理解和解读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清零相关政策,根据部门职责,督促其完成创建方案中各项重点任务。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黑臭水体清零工作,积极申请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区级专班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镇街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零政策解读,重点解读创建目标、创建评分细则、存在问题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等内容。
2. 多渠道筹集资金。各部门应发挥主观能动性打好组合拳,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农村黑臭水体实施有效治理。一是统筹安排本级财政资金;二是依法依规发行政府专项债、争取政策性银行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三是加强项目谋划与储备,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中央、市级专项资金,争取的上级资金应当优先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确有必要时,可以打破边界统筹整合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乡村振兴、乡村建设一体推进。
(四)长效机制
1. 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建立水体巡查和保洁制度,常态化开展河流巡查,设专人定期巡查和保洁水体。定期打捞水面漂浮物(垃圾、枯枝败叶等),清理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沿岸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等。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防止“返黑返臭”。
2. 督察考核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生态河长考核,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和镇街进行通报、约谈。
3. 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清单内的黑臭水体进行水质监测,对新发现感官判断有难度、确有必要的,开展水质监测评估。根据监测结果,判断是否需要采取治理措施。
(五)加强宣传引导
倡导公众参与。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黑臭水体清单和整治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方案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利益人听证等公众参与渠道,推动生态环保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畅通并完善区级专班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性监督机制、人大代表问政监督机制以及公众和社会团体的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管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监督,营造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长: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川区政府副区长
万小力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区委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分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的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分管负责人,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和区水利局各抽调1名人员到专班办公室集中办公。
二、专班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
(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镇街和单位系统有效解决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定期调度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进展。
(四)采取实地调研、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实施目标任务考核、绩效评估。
(五)完成市级工作专班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调度机制。工作专班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现场会议,研究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
(二)督查考核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纳入生态环境督查范畴,对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和约谈。将工作推进情况与农业农村系统赛马比拼、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高分报表等机制充分衔接,强化结果运用。
(三)交办评估机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污染源类型进行问题交办,由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相关镇街进行问题整改。定期组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进展及成效评估,将考核评估结果运用作为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成员。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协调沟通、信息共享等事宜。
(二)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附件2
璧山区农村黑臭水体“一水一策”清单
序号 |
镇街 |
行政村社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水域面积 (㎡) |
主要污染问题 |
治理对策 |
整治措施 |
1 |
丁家 街道 |
天灯村 |
三湾堰塘 |
塘 |
1810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 |
1.截污控源,完善老城片区排水管网,防止生活污水进入;2.生态清淤加湖底生态重塑,清淤面积18000㎡,清淤均深约0.4m清淤量约6000m³;3.湖体塑形和水生态系统构建,优化山坪塘水下形态,在3米以内水深范围内构建水生态系统 |
2 |
大路 街道 |
新房村 |
积水塘 |
塘 |
850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 |
1.截污控源,完善周边生活污水截污干管约500米,防止生活污水进入;2.周边环境整治约25000㎡ |
3 |
青杠 街道 |
青山社区 |
龙家小河沟支流 |
河流 |
160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 |
1.截污控源,完善周边生活污水管网;2.内源污染治理,对存在淤积的区域进行生态清淤;3.水生态修复,栽种水生植物,完善水生态系统 |
4 |
青杠 街道 |
青山社区 |
龙家小河沟青山社区段 |
河流 |
90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 |
1.截污控源,管网完善约100米;2.设置微纳米曝气装置2套 |
5 |
青杠 街道 |
清明社区 |
龙家小河沟清明社区段 |
河流 |
150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 |
1.截污控源,管网完善约100米;2内源污染治理,沟底清淤约0.1米;3.强化监测监管,在入河口附近设置一套高光谱遥感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龙家小河沟水质情况;4.增设2套微纳米曝气装置,提高水体溶解氧浓度 |
6 |
青杠 街道 |
中兴村 |
金桂花园旁坑塘 |
塘 |
260 |
i.植物腐烂 |
生态修复 |
周边环境整治约300平方米,加强日常监管 |
7 |
八塘镇 |
三元村 |
三岔河老河道 |
沟渠 |
50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 |
1.截污控源,完善管网,新增检查井1座;2.内源污染治理,底泥杂物清理并处理;3.水生态修复:栽种水生植物 |
8 |
八塘镇 |
三元村 |
三元村六组山坪塘 |
塘 |
600 |
g.底泥淤积 i.植物腐烂 |
清淤疏浚、定期清理打捞 |
1.腐烂败坏植物清掏打捞;2.内源污染治理,底泥杂物清理并处置 |
9 |
璧城 街道 |
龙井湾村 |
殷家塘 |
塘 |
19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周边住户养鸭造成 |
控源截污、生态修复 |
1.截污控源,完善管网,防止农户生活污水进入水体;2.禁止在塘内养鸭等污染水体的行为;3.水生态修复,种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 |
10 |
河边镇 |
同心村 |
黑湾山坪塘 |
塘 |
15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 |
1.截污控源,新建3.5立方米生化池1个,完善污水管网约30米;2.内源污染治理,生态清淤;3.腐烂败坏植物清理打捞 |
11 |
河边镇 |
复兴村 |
吴家山坪塘 |
塘 |
140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定期清理打捞 |
1.截污控源,新建10立方米生化池1个,完善污水管网约80米;2.腐烂败坏植物清理打捞 |
12 |
七塘镇 |
喜观村 |
1号塘 |
塘 |
190 |
g.底泥淤积 |
清淤疏浚、生态修复 |
1.底泥清淤约0.1米;2.周边环境整治约100平方米;3.水生态构建并增设1套微纳米曝气装置,提高水体自净能力;4.加强日常监管 |
13 |
七塘镇 |
喜观村 |
2号塘 |
塘 |
80 |
g.底泥淤积 |
清淤疏浚、生态修复 |
1.底泥清淤约0.1米;2.周边环境整治约100平方米;3.水生态构建并增设1套微纳米曝气装置,提高水体自净能力;4.加强日常监管 |
14 |
七塘镇 |
喜观村 |
3号塘 |
塘 |
40 |
g.底泥淤积 |
清淤疏浚、生态修复 |
1.底泥清淤约0.1米;2.周边环境整治约100平方米;3.水生态构建并增设1套微纳米曝气装置,提高水体自净能力;4.加强日常监管 |
15 |
正兴镇 |
金堂村 |
新房子堰塘 |
塘 |
220 |
g.底泥淤积 i.植物腐烂 |
清淤疏浚、定期清理打捞 |
1.内源污染治理,对塘内底泥进行生态清淤,清淤后进行消杀、晾晒 |
16 |
正兴镇 |
卫寺村 |
龙家河卫寺村段 |
河流 |
2500 |
g.底泥淤积 |
清淤疏浚、生态修复 |
1.内源污染治理,对河底淤泥进行生态清淤;2.水生态修复,清淤后栽种水生植物,对河道进行生态修复 |
17 |
大兴镇 |
石鼻村 |
王家塘 |
塘 |
680 |
i.植物腐烂 |
定期清理打捞 |
周边环境整治约500平方米,加强日常监管 |
18 |
广普镇 |
马鞍村 |
马鞍村蓄水塘 |
塘 |
400 |
g.底泥淤积 i.植物腐烂 |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 |
1.腐烂败坏植物清理打捞,清理面积约400㎡;2.内源污染治理,生态清淤约1200m³,基地全面消杀;3.水生态修复,栽种水生植物构建水生态系统 |
19 |
大兴镇 |
独耳村 |
灰房堰塘 |
塘 |
200 |
g.底泥淤积 |
清淤疏浚 |
周边环境整治约300平方米,加强日常监管 |
20 |
大兴镇 |
独耳村 |
新塘 |
塘 |
1800 |
g.底泥淤积 |
清淤疏浚 |
周边环境整治约1000平方米,加强日常监管 |
21 |
大兴镇 |
独耳村 |
卢家堰塘 |
塘 |
900 |
g.底泥淤积 |
清淤疏浚 |
周边环境整治约500平方米,加强日常监管 |
22 |
三合镇 |
新场村 |
村东山坪塘 |
塘 |
6000 |
g.底泥淤积 i.植物腐烂 |
清淤疏浚、定期清理打捞 |
1.内源污染治理,对塘内底泥进行生态清淤,清淤后进行消杀、晾晒;2.清掏打捞塘内腐烂败坏植物;3.强化前段预处理,将前端约300平方米改造成预处理段,设置4套微纳米曝气装置 |
23 |
璧泉 街道 |
双狮社区 |
狮子小河沟内 |
沟渠 |
50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 |
1.截污控源,完善周边生活污水管网,防止生活污水进入;2.内源污染治理,底泥杂物清理并处理 |
24 |
福禄镇 |
胜利村4队 |
水缸坡山坪塘 |
塘 |
810 |
g.底泥淤积 i.植物腐烂 |
控源截污、定期清理打捞 |
1.内源污染治理,实施生态清淤约500m³,基底采用生石灰消杀;2.周边环境整治约300平方米 |
25 |
健龙镇 |
玉林村6组 |
龙井湾山坪塘 |
塘 |
1450 |
i.植物腐烂 |
定期清理打捞 |
1.塘内植物清理约1000平方米,周边环境整治约300平方米,加强日常监管 |
26 |
健龙镇 |
寨子村 |
妍雪姿公司旁山坪塘 |
塘 |
1100 |
i.植物腐烂 |
定期清理打捞 |
1.塘内植物清理约500平方米,2.水生态系统完善,新增微纳米曝气装置3套;3.周边环境整治约200平方米,加强日常监管 |
27 |
来凤 街道 |
四平村2组 |
盛峰园林对面水体 |
塘 |
190 |
g.底泥淤积 i.植物腐烂 |
清淤疏浚 |
1.内源污染治理,生态清淤;2.修缮排水沟渠,完善和疏通排水系统;3.泥土回填 |
28 |
来凤 街道 |
孙河村 |
再生水厂旁沟渠 |
沟渠 |
30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 |
1.控源截污,对周边农田浇灌水进行分流管控,避免污水流置到再生水厂沟渠;2.修葺沟渠部分垮掉的条石,避免泥土掉落到沟渠里;3周边环境整治约300㎡;4.内源污染治理,对沟渠底泥进行生态清淤,对渠内腐烂植物进行清掏打捞 |
29 |
丁家 街道 |
铜锣社区 |
广场旁沟渠 |
沟渠 |
1000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清淤疏浚 |
1.控源截污,完善周边管网,新建约1300米包封管网;2.清淤疏浚,清淤估计约6000方,同时采用砾石回填,并硬化部分排洪渠;3.水生态修复,完成基底消杀、改良后种植水生植物,构建水生态系统 |
注:黑臭水体整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水一策”清单内的整治措施。以完成治理、长期巩固为目标,有利于水体水质改善的措施均可采用。
附件3
璧山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 |
指标值 |
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主要指标 |
具体指标 |
现状(2023年) |
目标值 |
具体任务 | |||||
一、基本指标 |
1 |
200平方米及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 |
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数量占排查出的黑臭水体总数的比例 |
12% |
100% |
对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全面治理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2 |
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 |
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消除数量占收到群众投诉的黑臭水体总数的比例 |
12% |
100% |
对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全面治理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3 |
农村黑臭水体检测达标率 |
对已完成治理黑臭水体全覆盖开展水质检测,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不定期对已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水质检测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二、工作指标 |
4 |
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覆盖率 |
黑臭水体所在乡镇(街道)数量占涉农乡镇(街道)总数的比例 |
100% |
100% |
全面排查全区农村黑臭水体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5 |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①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
85% |
达标 |
完善乡镇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各镇街 | ||
②黑臭水体所在乡镇(街道)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抽测机制 |
100% |
达标 |
制定镇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抽测机制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
③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 |
100% |
达标 |
制定镇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
二、工作指标 |
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
65% |
2024年达70%以上 |
完善农村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②黑臭水体周边(河流、沟渠两岸200米范围;坑塘、湖泊、水库周边500米范围,下同)常住户数的生活污水采取纳管、集中处理、分散处理、资源化利用4种治理模式的户数占黑臭水体周边区域常住户数的比例。 |
100% |
100% |
因地制宜,分类处理黑臭水体周边常住户的生活污水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区农业农村委 | ||||
7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①养殖场户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例,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
80% |
达标 |
鼓励养殖场户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 | ||
②黑臭水体周边畜禽养殖场户全部实施“一场一策”环境管理,建设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
100% |
100% |
制定和实施“一场一策”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 | ||||
③全部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管理制度。 |
60% |
100% |
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 | ||||
④全部匹配充足消纳土地。 |
80% |
100% |
粪污充分还田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 | ||||
8 |
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 |
①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的数量占规模养殖场总数的比例,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
80% |
100% |
大力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区生态环境局 | ||
②黑臭水体周边规模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 |
80% |
100% |
大力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
二、工作指标 |
8 |
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 |
③其它养殖户尾水排放期间有效现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循环利用或资源化利用。 |
达标 |
达标 |
加强监管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 | |
9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 |
①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数占所有行政村数量的比例,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
82% |
85% |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镇街 | ||
②黑臭水体周边采用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等模式,规范回收和清运生活垃圾,无乱倒乱堆垃圾现象。 |
100% |
100% |
采用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等模式,规范回收和清运黑臭水体周边生活垃圾。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镇街 | ||||
③黑臭水体所在乡镇(街道)创建有农村垃圾分类先锋村。 |
0 |
100% |
积极创建农村垃圾分类先锋村(庭院)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镇街 | ||||
10 |
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完成率 |
黑臭水体所在乡镇(街道)的①种植业实施测土配方施肥。 |
60% |
100% |
实施测土配方施肥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 | ||
②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 |
是 |
达标 |
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 | ||||
③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 |
是 |
达标 |
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 | ||||
④加强农膜回收利用。 |
88% |
达标 |
加强农膜回收利用 |
区供销社 |
各镇街 | ||||
11 |
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完成率 |
①黑臭水体周边汽修、酿酒、屠宰、食品生产等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生产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 |
30% |
100% |
小微工矿企业达标排放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②餐饮经营者、规模农家乐建设配套隔油沉淀设施。 |
10% |
100% |
鼓励餐饮经营者、规模农家乐建设配套隔油沉淀设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二、工作指标 |
12 |
农村黑臭水体相关的清淤疏浚完成率 |
①采用机械或人工等方式开展清淤。 |
是 |
完成 |
实施机械清淤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②实施清淤底泥分类处置,防范二次污染风险。 |
是 |
完成 |
实施清淤底泥分类处置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③定期清理河床淤泥、杂草、杂物、垃圾等物质,收割水生植物。 |
是 |
完成 |
定期清理河床淤泥、杂草、杂物、垃圾等物质,收割水生植物。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自然湿地、氧化塘等,安装曝气增氧、人工浮岛等设施,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是 |
完成 |
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自然湿地、氧化塘等,安装曝气增氧、人工浮岛等设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13 |
建立长效巩固机制 |
①设置水体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 |
完成 |
完成 |
设置水体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②现场做到“三不”(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刺激臭味、听不到村民投诉)。 |
/ |
完成 |
现场做到“三不”(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刺激臭味、听不到村民投诉)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③落实河长制工作体系。 |
/ |
完成 |
落实河长制工作体系 |
区水利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
④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人员,落实保障经费。 |
/ |
完成 |
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人员,落实保障经费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镇街 | ||||
⑤将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延伸。 |
/ |
完成 |
将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延伸 |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
/ | ||||
⑥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 |
/ |
完成 |
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三、加分指标 |
14 |
公众满意度测评 |
进行抽样问卷调查,所获取群众满意度的平均值作为评估依据。问卷调查具体内容及抽样样本量参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附件4。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 |
达标 |
开展抽样问卷调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
15 |
开展宣传倡导 |
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宣传倡导活动不少于2场,通过市属媒体或融媒体中心刊发相关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
/ |
完成 |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宣传倡导活动不少于2场,通过市属媒体或融媒体中心刊发相关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
区委宣传部 |
区生态环境局 | ||
16 |
实施智能化监管 |
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智能监管系统,实施“一水一码一台账”数字化管理,形成问题发现、任务推送、技术指导、治理销号、效果评估的智能化管理体系。 |
/ |
完成 |
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智能监管系统,实施“一水一码一台账”数字化管理,形成问题发现、任务推送、技术指导、治理销号、效果评估的智能化管理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利局 |
附件4
农村黑臭水体识别调查问卷表
姓名 |
性别 |
工作状态 |
□工作□退休□学生 | ||
年龄 |
联系方式 |
人员性质 |
□居民□商户□其他 | ||
地址 |
|||||
1、您居住或工作地方距离该水体多远 |
□200m内□200~500m□500m以外 | ||||
2、您认为该水体是否有臭味 |
□无□有 | ||||
如选择有,臭味严重程度如何 |
□轻度□重度 | ||||
3、您认为该水体颜色是否异常 |
□无□有 | ||||
如选择有,颜色异常程度如何 |
□轻度□重度 | ||||
4、黑臭主要发生在什么季节 |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
5、黑臭主要发生在什么时间 |
□上午□中午□下午□夜晚 | ||||
6、您认为该黑臭水体的污染源* |
□点源污染□面源污染□内源污染 |
*注:点源污染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规模化养殖场(含水产养殖)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等。面源污染主要包括种植业面源污染、分散式畜禽养殖废水污染、岸边垃圾等。内源污染主要是指农村水体底泥中所含有的污染物等。
附件5
农村黑臭水体感官识别表
编号 |
区县 |
镇街 |
村社 |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黑臭判定级别 | ||
□无□是(□轻度□重度) | ||||
黑臭判定 依 据 |
颜色:□清澈无色 □黑色□黄色 □乳白色 □其他; 臭味:□无味 □微臭 □恶臭 □刺激性 □其他; 投诉:□无 □有。 | |||
若为黑臭的情况 |
黑臭面积/长度 |
黑臭原因 | ||
黑臭起点经纬度坐标 |
黑臭终点经纬度坐标 | |||
现场照片(建议下载元道经纬相机APP来拍照,设置后,一拍照就有地址、经纬度等相关信息显示。) | ||||
现场排查人员签字: |
注:1.黑臭判定级别:
轻度:局部黑臭或水域内其他水可视透明度达10—25厘米;
(2)重度:全部黑臭,可视透明度小于10厘米。
2.黑臭判别方法:
(1)全域水体感官;
(2)用透明玻璃瓶或矿泉水瓶取水,观察水质是否清澈透明,有无异味。
3.黑臭原因:点源污染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规模化养殖场(含水产养殖)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等。面源污染主要包括种植业面源污染、分散式畜禽养殖废水污染、岸边垃圾及水体中各种漂浮物等。内源污染主要是指农村水体底泥中所含有的污染物等。
附件6
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指标及阈值
当开展公众评议有困难时,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黑臭。水质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 3 项指标,指标阈值见表。3 项指标中任意1项达到阈值要求即判定为黑臭水体。
监测指标及阈值表
监测指标(单位) |
指标阈值 |
透明度(cm) |
<25cm |
溶解氧(mg/L) |
小于2mg/L |
氨氮(mg/L) |
>15mg/L |
*注:水深不足25cm时,透明度按水深的40%取值。 |
附件7
璧山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资金筹措及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筹措
(一)自筹资金。统筹安排区级财政资金,依法依规发行政府专项债、争取政策性银行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统筹整合市级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美丽河湖创建、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等的市级资金,应当优先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确有必要时,可以打破边界统筹整合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乡村振兴、乡村建设一体推进。
(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各部门应加强项目谋划与储备,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中央、市级专项资金。
(四)资金测算。经测算,璧山区29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全区长效管护共需资金约2000万元,其中整治费用约1700万元,15个镇街4年的运行维护费用约300万元。资金来源为1000万元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剩余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区内统筹解决。
二、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分配
(一)分配方案。市级以奖促治资金1000万元按照500万元用于水体整治,300万元用于全区15个镇街农村水体的长效管护,200万元用于创建工作共性支出和应急处置进行分配。
(二)资金下达。500万元水体整治费用按照各镇街纳入清单的黑臭水体总面积和整治工作量进行分配,第一批下达整治资金分配的50%,剩余资金将在2024年璧山区成功创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后,根据市级资金下拨进度统一下达;300万元长效管护费用按照每个镇街20万元进行分配。详见《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分配明细表》。
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分配明细表
序号 |
镇街 |
黑臭水体名称 |
整治资金分配 (万元) |
长效管护资金分配(万元) |
共性 支出 (万元) |
1 |
璧城街道 |
龙井湾村殷家塘 |
1.5 |
20 |
200 |
2 |
璧泉街道 |
双狮社区狮子小河沟 |
10 |
20 | |
3 |
青杠街道 |
青山社区龙家小河沟支流、青山社区龙家小河沟青山社区段、清明社区龙家小河沟清明社区段、中兴村金桂花园旁坑塘 |
62 |
20 | |
4 |
来凤街道 |
四平村2组盛峰园林对面水体、孙河村再生水厂旁沟渠 |
10 |
20 | |
5 |
丁家街道 |
天灯村三湾堰塘、铜锣社区广场旁沟渠 |
50 |
20 | |
6 |
大路街道 |
新房村积水塘 |
100 |
20 | |
7 |
大兴镇 |
石鼻村王家塘、独耳村灰房堰塘、独耳村新塘、独耳村卢家堰塘 |
12.5 |
20 | |
8 |
正兴镇 |
金堂村新房子堰塘、卫寺村龙家河卫寺村段 |
51.5 |
20 | |
9 |
河边镇 |
同心村黑湾山坪塘、复兴村吴家山坪塘 |
6.5 |
20 | |
10 |
福禄镇 |
胜利村4队水缸坡山坪塘 |
3 |
20 | |
11 |
七塘镇 |
喜观村1号、2号、3号塘 |
15 |
20 | |
12 |
八塘镇 |
三岔河老河道、三元村六组山坪塘 |
53 |
20 | |
13 |
三合镇 |
新场村沙坤井山坪塘 |
50 |
20 | |
14 |
广普镇 |
马鞍村蓄水塘 |
40 |
20 | |
15 |
健龙镇 |
玉林村6组龙井湾山坪塘、寨子村妍雪姿公司旁山坪塘 |
35 |
20 | |
一 |
合计 |
共计29条黑臭水体 |
500 |
3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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