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进一步落实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进一步落实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21〕34号)文件予以废止。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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