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工作报告 > 执行情况

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部分指标完成情况

日期: 2021-03-23
字体:

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部分指标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十三五”期间四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超额完成。(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40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7%。(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3.完成城区排水管网改造140公里。(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4.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完成120公里。(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5.完成镇街水厂改造10个,新建、改造供水管网66公里。(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6.完成3个110千伏变电站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7.计划完成新建天然气、页岩气管线29公里,实际完成34公里深层页岩气试采干线燃气管道安装建设。(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8.计划新增400个5G基站,实际建成5G基站建设1031个,(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9.实施农村“三权”分置改革,计划完成农村土地规模集中度47%,实际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度达48.5%。(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10.新建农村入户道路150公里。(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1.计划实施改造农村厕所1200户,实际完成农村户厕改造3586户。(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2.计划建成农村入户便道100公里,实际建成农村入户便道107.3公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13.计划实施16处农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乡饮水“同水网同水质同服务同价格”。实际完成16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全区150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造农村饮水管网约2000公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水利局)

14.计划完成就业技能培训30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00万元,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实际完成就业技能培训828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城镇新增就业1.91万人。(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