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排水设施及其安全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在城市排水设施及其安全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1)损毁、侵占、盗窃排水设施;(2)穿凿、堵塞、擅自接入、改建排水设施;(3)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废液和废渣等有害物品;(4)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餐饮油污等废弃物;(5)建设占(跨)压排水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6)雨水、污水管道混接;(7)其他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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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排水设施及其安全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在城市排水设施及其安全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1)损毁、侵占、盗窃排水设施;(2)穿凿、堵塞、擅自接入、改建排水设施;(3)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废液和废渣等有害物品;(4)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餐饮油污等废弃物;(5)建设占(跨)压排水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6)雨水、污水管道混接;(7)其他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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