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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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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璧山县政府信息公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监督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通知要求,现将璧山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和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台了璧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做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职责明晰,依据考核办法做到了每月统计、通报,并在网上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八大领域公开”工作

    1.在行政决策公开方面。我县把推行政决策、行政权力公开工作建设作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抓手,确定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采取“6+1”会审制度,使行政决策合理化、科学化、制度化,加大了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度。

    2.在行政权力、行政审批公开方面。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认真梳理行政审批项目统一设置集中审批服务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设置办事分厅,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审批项目,做到“办事程序、申报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八公开。

    3.在政府预、决算公开方面。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设立公共财政专栏,及时公开财政收入、重点项目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国库集中支付、民生支出等信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了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在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公开方面。始终坚持将社会利益和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针对群众关注的拆迁安置问题,大力推进“阳光拆迁”,做到“三个公开”:一是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工作人员对外公开;二是每户拆迁面积、补偿金额对外公开;三是根据政策可以照顾的困难拆迁户名单对外公开。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坚持把专家咨询论证、征求公众意见等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电视台邀请嘉宾访谈等方式,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总投资上亿元的“观音塘湿地公园”、“秀湖公园”项目,就是根据社会各界改善生态环境的强烈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

    5.在基层政务公开方面。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狠抓拆迁政策的公开透明,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在今年的重点项目拆迁工作中,县征地拆迁办、各镇街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切实做到各项目拆迁政策统一标准、拆迁明细项目统一标准、宣传政策统一标准及奖惩兑现统一标准,并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二是狠抓“三务公开”工作,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三是狠抓工作创新试点,促进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在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服务试点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完成了机构整合,将县委宣传部辖管的网络信息中心、县委办辖管的内网管理中心及县府办辖管的政府信息中心整合成一个中心,从机构、人员、职能职责三个方面进行了整合,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全面、统一、有力度。二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完善市、县、部门镇街三级政府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办公、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督,重视网络民意,建设好各级政府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向社会进行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积极开拓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

    2013年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八大领域公开”事项17747件,其中:行政决策公开方面216件,行政权力公开方面595件,行政审批公开方面4011件,政府预决算公开方面51件,政府信息公开方面4639件,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公开方面4219件,基层政务公开方面4016件,较好地完成了“八大领域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璧山县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璧山县未发生一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1.全县各镇街联合涉农部门加大“三农”服务力度,广泛收集上级有关兴农、惠农政策规定,深入村组广泛宣传,采取向百姓宣讲、现场办公、征求农户意见等形式,就科技兴农、政策惠农、家电下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人畜饮水工程等问题开展系列服务活动。

    2.县供电局、县自来水公司、县天然气公司等企业将停电、停水、停气的范围和时间,提前几天在县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出,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让群众和企业提前做好应对工作。

    3.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每次采购通知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重庆市招投标网上发布,并将随后的中标情况及时发布。

    4.县发改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将项目的审批、立项、实施等全程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发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5.县民政局、县农委、县财政局等部门将本系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五保、低保户的评定,移民资金的发放,农村项目的实施等,不仅在网站上发布,还以通告的方式张贴在相关村社,接受群众监督,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的立即核实处理,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镇街和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变动大,容易造成工作脱节,进展不平衡;二是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的基础性工作尚有待进一步提高,深入程度还不够;三是部分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仍有思想顾虑;四是个别单位发布信息不及时、不规范。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突出重点,着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风险点作为重点,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如实、及时、全面公开,重点在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面狠下功夫。

   (二)与时俱进,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开辟多渠道、多方式集中向社会公开各单位的办事内容、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和监督办法等,为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有条件的部门、单位设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印发资料、发放便民卡、便民手册和设置查询电话,适时召开政务通报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等。

   ()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公开透明的要求融入各个行政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防止权力滥用。

   ()大力推进基层政公开和便民服务。总结推广基层政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镇街政务公开,积极推进镇街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有机衔接。抓好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将便民服务向村社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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