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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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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重庆市璧山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在璧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共计1582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96条,政务动态信息5912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512条。建设便民数字地图公开各类公共服务点位436个,更新完善“璧山稳经济政策包”“璧山区助企纾困政策汇编”“惠民惠企税费支持政策包”等涉企优惠政策259条。集中展示“人生一件事”“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通办专区”等集成式主题特色服务,增设“个人”“企业”场景式服务和便民数字地图等功能性板块,及时公开招商政策、招商活动等信息,做实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依托全区网格治理体系,全区15个镇街194个村(社区)共划定微网格2900余个,主动推送政策及其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60件、商业企业申请3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予以公开的31件,部分公开的16件;因属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四类过程性信息或行政查询事项等原因不予公开的5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的9件;因没有现场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2件。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6件,其中5件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尚未办结的4件;复议后起诉的3件,均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和公开流程的规范管理,结合读网抽查、监测巡查、督促核查,多措并举筑牢政府信息内容安全防线。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坚决杜绝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泄密风险。结合本区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优化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认定表,加强源头管理,规范流程,指导部门准确把握公文公开属性,所有政策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展示。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集中建设专题页面,集中展示政府信息,改进公开信息较分散的问题。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2023年,璧山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计2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5个,新浪微博2个,其他6个。按照“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要求,对于涉及群众面广、影响大的政策及政策解读进行多账号协同发布,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三是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排查、现场检查,督促做好内容保障,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四是提高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各大功能性作用,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解答政策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通报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督查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围绕政策集成式发布、政策解读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统一部署、统筹协同、综合指导。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从主动公开意识、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开展全面培训,全年参训单位共计45个,培训人次100余人。三是优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体系。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进一步聚焦检查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难点瓶颈,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结果区分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

8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3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1497

行政强制

37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73.50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3

0

0

0

0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1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2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0

3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1

0

0

6

0

0

0

4

4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政务公开仍需拓展深化。

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完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及时督促整改问题;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业务指导,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探索建立政策集成发布和权威解读机制,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搭建包括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线下公开平台在内的政策解读发布矩阵,确保社会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看得懂、信得过”。三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基层政务公开各领域责任单位保障该领域栏目建设及相关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清单,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查找,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累计统计,统计期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2023年,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bishan.gov.cn/)进行查询。


政策原文:

一图读懂:《重庆市璧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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