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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日期: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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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镇政府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镇政府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镇政府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镇政府制定、与政府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线上渠道

    健龙镇_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ishan.gov.cn/bmjz/zj_97268/jlz_97283/);

    (二)线下渠道

    通过镇政府办公楼公告栏、档案陈列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三)其他渠道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镇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镇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镇政府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镇政府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镇政府党政办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龙兴街1号;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递,收件人: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收件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龙兴街1号;邮政编码:402785。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答复时限

    镇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镇政府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镇政府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镇政府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镇政府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镇政府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四、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龙兴街1号;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41700001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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